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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医疗保险最后本金会退吗?(缴纳了社保30年,没有退休就去世了,已经缴纳的钱可以退回吗?)

如果是我们不交社保,把钱都存银行的话,去世后钱肯定是能够要回来的。可是参加了社保,就代表我们享受了社会保障。尤其是社保还包含了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保险,怎么可能去世后缴纳的钱就退呢?只能按照《社会保险法》和有关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很多人对于社会保险理解存在误区。比如说养老保险,人们总认为缴纳的钱数是存起来的,等到退休以后慢慢领。领完本金和利息,剩余的部分就是国家补贴了。没有这么简单!仅凭个人缴纳的那些钱和利息,根本养不起退休老人

我们的养老保险待遇有哪些呢?

第一,未到正常退休年龄的保障。人们普遍认为我们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是女性年满50周岁、55周岁,男性是60周岁。

实际上,我们的领取养老金年龄是复杂多变的。法定退休年龄政策是1978年国发104号文件确定的:

正常退休条件是男满60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

特殊工种是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

失去劳动能力是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社会保险法》中还规定了一项病残津贴制度,是对于不符合退休条件人员发放的一项待遇,这也是一种保障内容。我们自己不符合条件,并不代表其他人不能享受。

第二,养老金的年年增长。从2005年开始,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都由国家统一组织增涨,至今已经17年。像北京市已经连续29年组织当地的养老金增长了。

说实话,如果养老金是积累的,肯定要考虑长久运行,不可能随随便便涨养老金的。比如说商业养老保险,在我们参保时,就已经确定了未来的待遇,未来是一直不会改变的。

我岳母是50岁退休,当时退休养老金仅仅500元左右。经过了十几年的养老金增长,今年养老金已经涨到了3200元每月。如果增加的这些钱都是有国家补贴,对于国家的压力也太大了。

第三,参保人去世后的遗属待遇。遗属待遇主要包括3~4项:①参保人去世以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如果没有领取完毕可以继承。在这里大家需要明白,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是自己承担缴费基数的8%,而记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也是缴费基数的8%,因此对于企业职工来说,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肯定是不会亏本的,最终会全部返还(包括按照记账利率产生的利息)。

②丧葬补助金,主要是根据当地的规定确定的,各地差异比较大,像山东省只有1000元,四川省是4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呢。不过,未来可能统一为两个月的当地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

③一次性抚恤金,也是由各地确定的。不过国家正在推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有网络传闻表示根据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和领取养老金的月数发放9~24个月的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缴费15年只能领取9个月,每缴费满一年可以多领取一个月,缴费30年及以上可以领取24个月。如果退休后领取养老金,每领一年少发一个月,最低也会发放9个月。

24个月的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也是不低的。如果再加上丧葬补助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怎么也得十几二十万呢。

④个别地方还有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综上所述,参加养老保险去世,也是有各种各样待遇可以享受,并不见得会亏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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