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鑫尊宝终身寿险万能型怎么样(中国人寿下调多款万能险结算利率 消费者需警惕销售误导)
在综合投资收益率出现负值的情况下,中国人寿下调8款万能险产品结算利率以应对利差损风险
《中国科技投资》张婷 龙秋月
自今年以来,中国人寿(601628.SH)万能险产品中最高的结算利率高达5%,根据中国人寿官网公布的最新一期万能险利率公告显示,相较于今年1月,公司已经共有8款万能险产品的结算利率出现下调,这8款万能险产品的折合年结算利率区间现在为4.2%-4.8%,下调幅度为20-50BP。目前,中国人寿大部分万能险产品的结算利率为3.7%。
与传统人身险产品相比,万能险产品的投资理财属性较强,在一定程度上较为受消费者欢迎。随着市场利率的不断下行,保险公司的实际收益率承压,万能险业务面临的利差损风险或将增大。保险业内人士徐行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表示,万能险产品较高的结算利率将会进一步加剧险企的利差损风险,为应对利差损风险,保险公司下调部分万能险产品的结算利率。
下调万能险结算利率
据悉,万能险产品不仅与传统寿险一样具备生命保障功能,还为消费者建立投资万能账户,可以让消费者直接参与万能账户内的资金投资活动,保单价值与保险公司独立运作的消费者投资万能账户资金的业绩挂钩。
目前市面上大部分万能险产品的结算利率在4%左右,合同约定的最低保证利率则普遍为1.75%-3%。据公司官网公布的万能险利率公告显示,今年5月,中国人寿对8款万能险产品的结算利率进行下调,下调幅度为20-50BP。其中,中国人寿的国寿鑫尊宝终身寿险(万能型)(庆典版)折合的年结算利率均为4.2%,较今年1月初均下降50BP,是上述8款万能险中结算利率下调幅度最大的一款产品。
*中国人寿部分万能险下调结算利率情况,截图自中国人寿官网
根据上述万能险的产品说明书显示,该产品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仅保证个人账户价值利息的年利率不低于2.5%,对每月的结算利率不作保证。因此,上述产品下调结算利率并未违反合同约定。
据偿付能力报告信息显示,截至今年1季度末,中国人寿的投资收益率、综合投资收益率分别是0.86%、-0.22%。
对此,中国人寿表示,公司根据监管要求,综合考虑万能账户的实际投资状况等因素确定各款万能保险产品的结算利率。在账户现金流变动以及资本市场波动过程中,短期内各账户的投资收益水平必然存在波动,结算利率也将随之向上或向下调整。今年以来资本市场震荡加剧,个别万能账户的结算利率有所下降。未来,公司将持续跟踪资本市场,根据实际投资状况等因素灵活确定各款万能险产品的各期结算利率。
徐行向记者表示,万能险的结算利率是可浮动的,但仍具备最低保证利率。在新冠疫情的影响下,市场利率持续走低,直接影响了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表现,势必也会对公司负债端形成挤压。万能险产品较高的结算利率将会进一步加剧险企的利差损风险,因此,保险公司下调部分万能险产品的结算利率以应对利差损风险。
互联网保险专家赵大玮告诉《中国科技投资》记者,“在利率下行的大趋势下,险企为应对利差损风险,逐步对万能险产品的结算利率进行下调。保险业曾经爆发的利差损风险也让监管部门加强了这方面的风险管控意识。”
消费者投保前应综合考量
据年报信息显示,截至2021年末,中国人寿的保险客户储金及投资款新增交费前三位产品均为万能型保险,主要销售渠道均为个人代理人渠道。此外,中国人寿的保险客户储金及投资款为3136亿元,同比增长8.8%,主要增长原因为万能账户规模增长。
记者查看中国人寿万能险产品的相关保险条款发现,在每月的结算日,公司按公布的结算利率采用单利方式对消费者个人账户结算利息,结算利息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价值按结算利息金额等额增加。
据了解,不少消费者在投保万能险时是以产品每月的结算利率作为参考标准,而保险销售人员亦通过向消费者展示较高的预期利率以及结算利率来促进销售。然而,消费者在投保万能险产品前需要综合考量,谨防销售误导。
北京律师协会保险专业委员李滨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表示,我认为消费者一昧追捧万能险的主要原因是被销售误导以及被市场利率下行甚至负利率的发展趋势渲染之后作出的不理性选择。此外,监管部门和保险行业一直在倡导“保险姓保”;目前,我国人均保险费支出仅仅在3500元左右,在这种保险支付能力下,消费者首要选择的是保障性的保险产品,而不是选择利用保险产品来进行投资,保险本身不是一种投资渠道。
一位不具名的保险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万能险产品受到消费者追捧的原因,一是包括银行工作人员在内的营销人员的极力推荐;二是万能险不仅具有保证利率,还有结算利率累积的上浮部分,且一般情况下实际收益高于保证利率。如今,万能险结算利率出现下调,消费者在购买时也应注意合理的收益期望,万能险产品5%-6%甚至更高的收益率已是不可能的。”
招商证券相关研报指出,今年2月,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向各人身险公司下发通知,就《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长期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征求意见稿)》两则新规征求意见。其中,新规要求,保险公司全面下调万能型年金险等储蓄类保险产品的演示利率。在对万能险保单利益进行演示时,用于演示的结算利率不得高于最低保证利率和4%,此前相关要求为不得高于5.5%、4%、最低保证利率。这将削弱销售过程中此类年金险的产品力,提升销售难度。
“消费者在投保时需要注意,保险公司所称的投资收益百分比是针对现金价值作为基数来进行计算,而不是消费者所缴纳的全部保险费用作为基数来进行计算,这却是很多保险消费者普遍存在的一个误区。其实,这种计算方式是适用于银行存款。保险销售人员在宣传保险产品收益率时往往与银行利息进行对比,涉嫌对消费者进行误导。原中国保监会曾明文禁止将投资类保险的收益率与银行存款利息进行简单的类比”,李滨进一步分析道。
徐行还表示,在市场利率不断走低的时代,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发展万能险、投连险或将成为新形势下减少利差损风险的一个重要手段。因为上述两款险种,能将部分投资风险转移给消费者,有助于减轻险企利差损压力。
对于险企如何防范利差损风险,上述业内人士还告诉记者,“一方面,险企要根据市场规则合规经营、量力而为,不要为追求短期保费规模而采用较高的结算利率来维护或扩大业务规模;另一方面,加强自身的投资能力,提高投资收益率。”
利差损风险方面,中国人寿回复《中国科技投资》记者表示:“万能保险的重要特点是客户和保险公司之间存在风险和收益共担机制,结算利率根据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这有效降低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公司始终遵循资产负债匹配的理念推动万能保险业务健康有序发展。就负债端而言,公司始终严格控制万能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目前万能保险业务平均保证利率低于2.5%,保证水平总体上较低;同时,公司根据万能账户的实际投资状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各款万能保险产品的结算利率,结算策略较为稳健”。
本文由悠然发布,不代表答财网立场,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