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重疾险要不要买身故责任(购买重疾险要不要带身故责任?)
为什么大多数的重疾险带身故责任?
时代不同,人民面对的风险是不一样的。
在医学和科技不发达的过去,对人们造成重大损失的风险绝对不是重大疾病,而是死亡。
患病后往往很快就死亡了,或者根本没机会活到癌症、心脑血管疾病高发的年龄就挂了。
所以,那时人们的第一需求一定是保死亡的寿险,而不是保重大疾病的保险。
随着医学的进步,生活条件的改善,患重大疾病时不那么容易死掉了,有了更多活下去的机会,如果还要等人死了再给钱,显然就不太人道了。
那能不能在人患重大疾病时“提前”将寿险的保额变现呢?
可以的。
那就是再给保险公司多交一点儿钱,购买一个可以“提前”变现的权利。
这就是在购买寿险的基础上再附加一个“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它花的钱是买了一个权利,而不是单独买了份重大疾病保险。
很多人诟病,含身故责任的重疾是花两份钱却只能获得一份的赔付。这完全是不懂保险。
重疾保险是舶来品,带身故责任的产品也比较契合中国老百姓的想法。
在我从业之初,推荐重疾险的时候经常会被问到,万一我这一辈子不得重疾怎么办?
你可以一辈子不得重疾,但肯定会死吧?到死的时候也能获得理赔,也就是这一辈子肯定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中国老百姓比较认可。
当时,在老百姓的概念中,得了重疾基本就等同于死亡了,认为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
随着医学的进步,体检的普及,越来越多的重疾可以早发现早治疗,而且治疗的效果也很满意。
随着人们寿命的提高,患重大疾病也是一种必然了。
人这一辈子肯定会患重大疾病,如果没有得,那可能是因为意外或其它原因提前身故了。
重大疾病与身故一样,差不多成为一种“必然”了,同时人们也不再满足于只能一次赔付的重疾险,对重疾的重视程度大幅度提高,才有出现了只保重疾不保身故的纯正重疾险。
以前担心万一我不患重疾怎么办,现在担心万一我再患重疾怎么办?对于重疾险的需求远远高于了寿险,与重疾分离也是历史的必然。
不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有何优势?
1、让更多人拥有了高额保障的机会
由于剥离了寿险责任,所以价格有了大幅度的下降,相比有寿险责任的重疾,保费能降低40%左右。
这也就意味着花同样的钱,能买到的保额差不多会翻倍了,如果再配置定期消费型的产品,保额提升会更明显。
在保费预算不超过1万的情况下,就能获得大几十万上百万的保障,给一个家庭足够的安全感。
而不是像现在很多保险公司理赔报告中所呈现的,重疾平均理赔保额才几万块,买的不是保险用品,而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保险样品。
2、让定期寿险充分发挥收入保障功能
我们知道寿险的功能是保障一个人收入的能力,留爱不留债。
终身寿险在此功能的基础上还有储蓄的功能,和资产传承的作用。
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并不是太需要资产传承功能,也就是不太需求终身寿险,真正需要的是定期寿险,用定期寿险保障一个人创造财富的最辉煌的时期,覆盖家庭责任最中的时期就足够了。
相对于价格较高的终身寿险,定期寿险的价格要便宜很多。
以30来岁的人群来说,100万的终身期寿险每年要1万多的保费,而100万的定期寿险每年只需要1千多的保费。
无论买的重疾是否含重疾险责任,都需要额外再买定期寿险:
1)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重疾与寿险是共用保额,如果先发生重疾,该花的钱也花了,如最终还是没有治疗好,人再身故不能获得赔偿,无法解决家庭责任的风险。
2)一般重疾保额低于家庭所需的寿险保额,即便是先身故,重疾险赔付的身故金依然无法覆盖家庭责任。
如果这样,那不如不带身故责任,直接购买定期寿险。
不带身故责任重疾的风险
纯重疾 定期寿险的组合,一定是可以降低保费支出的,也能满足家庭的保障需求,但身故责任无法覆盖终身。
即当定期寿险的保障期满后,再身故就不能获得赔偿了,这时候就容易出现患重疾却无法理赔的情况。
比如:
脑中风后遗症可以理赔的条件是要确诊180天后,还存在身体机能障碍,如果直接就脑出血身故了,肯定是获得不了重疾的理赔的。
除此之外,还有严重心肌梗塞,如果没来得及到医院就身故了,不含寿险责任的重疾也是不能获得理赔的。
这时候只能是退保合同的现金价值,如果身故的点儿不对,现金价值会低于所交保费。
对于家属来说,人走了不但没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而且交的保费也拿不回来,我想大多数的家属是无法理解的。
人是没责任了,不需要身故保障了,但走了没获得赔偿,家属的心理是无法得到安慰的。
纯重疾 终身寿险的组合,总保费一定是会大于含寿险责任的重疾险的。
所以,也别像那些自媒体说的那样,分开买能获得两份保障。
总结,纯重疾 定期寿险的组合,可以用很少的保费获得较高的保额,理性上实现家庭保障的需求,但可能会出现患重疾却无法理赔的情况,家属要有这样的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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