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保险费用如何计算(《中国保险》| 大湾区航运保险融合发展展望)
作者|万鹏「深圳市金融创新研究会首席研究员,深圳市人民政府“大湾区保险中心建设”课题组主笔人」
文章|《中国保险》2022年第10期
大湾区航运业发展情况
2017年,《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首次提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概念,并明确深圳要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此后,国家和深圳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部署了支持深圳建设国际高端航运服务中心,发展航运金融等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海上保险、再保险及船舶金融等特色金融业等多方面的目标举措,对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保险业发展给出新的定位,提出新的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出,支持深圳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印发《关于勇当海洋强国尖兵 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决定》,明确到2035年的发展目标,即基本建成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水运大国,全球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排名前10名的港口中,中国分别占8席及7席。2021年,全国港口货物吞吐量完成155.5亿吨,较2020年增长10亿吨;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完成2.6亿标箱,较2020年增长0.2亿标箱;海运船队运力规模达到3.5亿载重吨,较2020年增长0.4亿吨。目前,我国港口货物和港口集装箱吞吐量都居世界第一位,海运船队运力居世界第二位。海上运输承担了我国95%以上的外贸货物运输量,支撑了中国在全球进出口贸易总额中的占比达到13.5%,明显高于美国的10.5%,为推动我国外贸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深圳港和广州港分别位列全国港口货物吞吐量规模第三大和第四大港口,为我国航运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大湾区航运保险发展机遇与挑战
1.新发展格局下的机遇
粤港澳大湾区具有发展航运保险的坚实基础。粤港澳大湾区地处我国沿海开放前沿,航运业发达,拥有吞吐量位居世界前列的广州、深圳、香港等重要港口,具有天然的航运保险需求。粤港澳三地加速融合,广东作为内地外向度最高的经济区域和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依托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和世界旅游休闲中心的优势,若能满足航运保险涉外性、专业性较强的需求,必将有力助推航运保险的发展壮大。
2.专业化运营的挑战
在中央布局航运中心、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以及各港口城市纷纷出台扶持发展航运保险的大背景下,我国航运保险稳步发展。截至2021年6月30日,共有6313个航运保险产品完成有效注册,航运保险产品的国际化水平和市场化程度显著提升。
在航运保险市场各方参与日益深化的同时,航运保险存在着一些制约专业化运营的因素:一是航运保险尤其是远洋的船舶险和保赔险专业性和涉外性强,要求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能力,目前普遍缺乏高端的航运保险复合型人才,航运保险专业人才储备不足;二是航运保险市场产品不够丰富,主要集中在船舶险、货运险和责任险(保赔保险),其中货运险发展最为成熟,实现的保费收入最高,竞争最激烈,盈利堪忧。
国际国内航运保险发展经验借鉴
1.全球航运保险发展形势及代表案例
作为全球金融中心,伦敦在制定世界航运规则和海洋法律体系、提供海事金融保险服务、营造良好政商发展环境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有效保障了航运保险的发展。伦敦航运保险市场拥有众多的保险和再保险公司、Lloyd’s的辛迪加、互保俱乐部以及保险经纪人,是保险人和中间人的聚集地,且各类保险服务商数量大、保险种类多,非常有创新力,是伦敦航运保险市场发展的根本保障。在伦敦市场上,大多数保险公司是国际保险集团,国际化程度非常高,专业性优势突出,也促使伦敦成为全球市场份额最高的航运保险中心。伦敦成立有专门的海事仲裁协会,具备金融业者与航运业者能够深度合作、伦敦政府与海洋经济金融领域从业者保持动态有效沟通合作等优势,这都助推着伦敦航运保险中心的发展。
新加坡在海洋经济方面逐渐构建了以航运为核心、航运金融保险等各种上下游产业完备的产业链,每个产业链上都集聚了大量国际领先的企业和机构,完善程度在全球仅次于伦敦。新加坡通过打造与国际接轨的法律金融环境、推行较低的个人赋税、加快自由港建设等措施,消除海洋金融专业服务人员国际流动性较强的不利因素,将航运金融人才资源转化为长期服务当地的人力资本。
2.国内航运保险发展探索实践
上海市成立了上海航运保险协会,搭建了航运保险中心平台,致力于整合航运保险资源,着手建设全球航运保险服务网络;广州市建立了全国首个在线化航运保险交易平台,研发大湾区创新型航运保险业务;宁波市组建全国首家航运保险专业公司,出台《关于推进航运保险发展的实施意见》,打造航运保险产业基地和航运保险创新中心;大连市出台《关于创新发展航运金融的实施意见》,提出支持航运保险专业化机构(航运保险公司)建设;厦门、青岛等政府也提出了相关政策鼓励发展航运保险。《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明确提出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地位要更加凸显,要发展特色航运保险业务以及打造北方国际航运融资中心等。
我国航运保险发展最成熟的莫过于香港。历史上,香港曾长期是世界上最大的集装箱吞吐量港口,当前也仍是重要的国际航运中心。香港拥有大量的国际海上保险相关机构。2021年年末,在香港有海上保险业务经营牌照的保险公司共84家,其中外资保险公司32家,占比达到38%。国际保赔协会集团的数据显示,在其13家协会成员中,在香港设立了办事处的有12家,占比达92%。国际海上保险联盟早在2016年就将亚洲区中心设在了香港,也是其在德国汉堡总部以外的首个分支机构。此外,香港也建立了完善的海事法律服务体系,在海上保险、船舶融资等方面能够为利益相关方提供全面的海商事法律及仲裁服务。
中国内地早在2015年便成立了首家航运保险公司—东海航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保险”),总部设在浙江省宁波市。东海保险设立时对外宣称,要在全国沿海城市和各主要港口搭建高效便利的航运保险服务平台,并逐步实现国际化发展之路。2016-2021年东海保险的保险业务收入分别为0.75亿元、1.74亿元、1.89亿元、2.97亿元、3.67亿元、4.75亿元。在保费规模持续扩大的同时,东海保险净利润亏损,2016-2019年分别亏损0.04亿元、0.34亿元、0.32亿元和0.35亿元,到2020年亏损扩大到1.5亿元,2021年进一步亏损达2.07亿元。东海保险亏损的原因主要体现在公司治理有待健全、管理模式有待改善。一是股东构成不合理。虽然东海保险股东宁波港、上海港能够提供一定的船舶客户,但现有股东并无船队资源,在货运险方面无竞争力,制约了东海保险的规模及盈利水平;二是经营范围限制了其发展。银保监会核准的东海保险业务经营范围仅包括船舶保险、船舶建造保险、航运货物保险、航运责任保险等,显然东海保险在港口基础设施建设、船舶制造及航运业务管理,以及相关航运物流企业的投融资信用保险项下的航运金融方面无法开拓新的保源,同时创新试航保险、船价保险、运费保险和船队保险等力度不足。不过,东海保险多年的探索经验也为行业发展提供了借鉴。
大湾区创新航运保险发展模式探索
1.引入港澳资本与资源,推动航运保险专业化运营的创新探索
与其他港口城市大力发展航运保险业、推进航运保险机构建设相比,“双区”政策加持的深圳更具优势。从区位看,深圳毗邻香港、,有利于依托香港高增值海运、金融服务的国际化专业服务和专业人才聚集,以及对外综合服务平台,在推进发展海上保险、再保险及船舶金融等特色金融业方面的区位优势明显;从城市创新能力看,《2020中国城市创新竞争力排行榜》显示,深圳创新能力仅次于北京。
此外,深圳地处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位置,资本市场发达,拥有丰富的金融资源,能够有效联结港澳,联通内地。如果在深圳设立大湾区航运保险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深圳金融体系建设,促进金融聚集,加深粤港澳融合,全方位、多维度助推航运业、金融业发展。
2.航运保险的政策机制创新
深圳市“十四五”规划提出了将深圳打造成全球贸易枢纽港的愿景目标,在此基础上,深圳市罗湖区“十四五”规划提出“强化全球区域性金融中心”“巩固金融主体优势地位”的目标。设立总部位于深圳的大湾区航运保险公司将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实践,通过引进培养涉外性、专业性的复合型金融人才,聚焦航运保险等金融创新,助力罗湖区金融产业聚集,巩固金融主体优势地位。
《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的工作原则之一在于“坚持先行先试、引领示范”。深圳特区在职权范围内有一定的立法权,而且近年来深圳在金融创新发展方面推出了一系列监管沙盒机制。在打造专业化的大湾区航运保险公司过程中,深圳具有天然的制度优势和机制优势,能够为大湾区航运保险注入活力。
3.筹建大湾区航运保险公司的可行性
大湾区在对外开放、航运产业发展、保险基础、金融聚集、人才引进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发展航运保险的条件和时机已经成熟。不论是从国家发展大局出发,还是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方面出发,抑或从深圳打造海洋中心城市角度出发,在深圳设立大湾区航运保险公司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结合新加坡等地的成功经验,对比东海保险的实践,在深圳组建大湾区航险,有针对性地优化股东构成,实现股东的多元化,不仅能够较容易地引进深圳国资股东、大型港口股东、国内外船队股东,还能够发挥金融中心优势,更多地引进与航运保险经营相关的香港股东、与航运保险科技有关的境外公司等,为大湾区航运保险公司未来发展夯实基础。
发展航运保险助力大湾区海洋经济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
一是创新发展航运保险,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双循环”格局。航运保险在“走出去”和“引进来”中能够发挥风险保障作用,在服务国家战略中贡献深圳力量,并可以进一步反哺深圳保险业,更好地推动海洋中心城市建设。
二是发挥港澳优势,在大湾区打造国际航运保险中心。伦敦、新加坡等城市都是重要的航运保险中心,海上船舶和航运保险业务非常成熟。在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之际,立足香港国际金融中心、海上保险非常成熟的现实,以及连接葡语系国家的重要作用,发挥港澳国际化程度高、“一国两制”制度成熟、经贸环境自由开放等优势,整合大湾区航运和金融资源,结合香港北部都会区“双城三圈”建设,打造“香港--深圳”一体化的国际保险中心。
三是积极招商引资,组建大湾区航运保险公司。国际成熟的航运保险市场普遍拥有大量保险公司,特别是专业化的航运保险公司,这也是伦敦成为全球航运保险中心的关键要素。发展航运保险要积极发挥金融资源和地利优势,广泛吸引港澳以及海外航运保险资源、航运船舶业资本、人才,向深圳聚集并打造专业化的大湾区航运保险公司,有助于加快推动深圳航运保险业发展,更好地建设海洋中心城市。
四是推出监管沙盒,打造航运保险发展试验田。建议在深圳推出有针对性的航运保险产品和服务监管沙盒,鼓励深圳以及大湾区各地保险企业在深圳试点,合力推动深圳航运保险创新发展,不断巩固增强深圳航运保险能力。
五是打通服务体系,加强航运保险配套机制建设。航运保险本身是一项单一业务,但是航运保险链条较长,涉及船舶制造、航运、气象等广泛主体,更是深圳建设海洋中心城市过程中的一环。建议深圳建立航运业上下游生态服务体系,加强资源整合集聚,建立与之相配套的保险服务体系,联通保险企业、航运企业、港口以及航运经纪人等机构,共同推动深圳航运业和航运保险业发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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