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责任险包括什么(坤鹏论保:雇主责任险是什么险?和工伤险、团体意外险有何不同?)
雇主责任险可以将企业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
——坤鹏论保
随着《劳动法》的执行越来越到位,对打工者的保护也越来越好。
但是,凡事都最少有两个对立面,另一方面,它确实也增加了企业主的负担,特别是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在承担正常用工成本之余,还需要负担员工在工作中造成的意外。
鹏哥丈母娘家小区有一名保安前段时间猝死,倒在了工作岗位上,最终的处理结果是工伤保险理赔了几十万,物业公司也赔偿了一部分钱,算是对家人有个交待。
对于抚恤金额,大家觉得还是可以的,虽然买不回命,但对家人至少聊以安慰。
但静下心来想想,物业公司其实也挺无辜,该做的事情都做了,而且这类事也不是他们愿意发生的,却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物业公司尚且如此,其他一些加工类的工厂,岂不是更多?
那么,什么保险可以用于保障企业主在遇到这种事情时的利益呢?
鹏哥盘了盘保险类型,工伤保险、团体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是最好的选择,而这其中,尤其以雇主责任险最为重要。
只是很多时候大家都忽略了这种责任险的价值,所以今天重点来讲讲它。
- 什么是雇主责任险?
- 什么是工伤保险?
- 什么是团体意外险?
- 为什么雇主责任险不能被替代?
一、什么是雇主责任险?
从名字上就能分辨得出,雇主责任险是一种责任险:
当被保险人需要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时,由保险公司代替被保险人进行赔偿。
其实,我们平时接触最多的就是这类责任险,只是很多人没注意而已。
买车时都需要上交强险和一些商业保险,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保险就是第三者商业责任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三者险,这是非常典型的责任险。
家里有车的同学们,谁敢说自己没买过三者险?
雇主责任险,顾名思义:
原本应该有雇主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代为赔偿。
百度百科给的解释会更细致一些,我们也可以做个参考:
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责任险是很多经营场所必买的一类保险,比如商场、游乐场等大型公共场所。
但是,容易被企业主忽略,导致辛辛苦苦几年挣的钱,遇到一次事件就都赔出去了。
有些企业主会认为,我给员工上了工伤保险,也给员工买了团体意外险,如果员工真出意外,有这两类保险在,我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了。
事实果真如此吗?
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
二、什么是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社保四大保险中的一种,属于强制保险。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不需要单独为员工购买,社保中会默认包括工伤保险。
如果遇到在工作中受伤、身故、患职业病等,工作保险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理赔。
特别是对于有一定危险性的工作,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显然是一种明智之举。
三、什么是团体意外险?
团体意外险也是企业主经常会给员工购买的一种意外险。
团体意外险是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保险责任与普通的人身意外险一样,只是保额、保费多少的区别而已。
随着保险意识不断增强,很多企业主都愿意给员工购买团体意外险,保费便宜、保额高。
再加上现在的意外险不仅保身故和伤残,也会有一些意外医疗保险,可以满足大多数情况下的需求。
所以确实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主用团体意外险替代雇主责任险。
一些保险公司在推销自己团体意外险时,也是这么引导客户:将企业应该承担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
企业的风险真的可以通过团体意外险转嫁吗?
四、为什么雇主责任险不能被替代?
鹏哥向大家强调一点:不论是工伤保险还是团体意外险,都无法替代雇主责任险。
具体原因,可以来看看对比。
虽然这三种保险都可用于员工因工受伤的赔偿,但各有利弊。
1. 工伤保险
属于国家强制保险,包括在社保之中,只要企业正常给员工缴纳社保即可享受工伤保险的保障。
也正因如此,工伤保险的保额通常比较低,身故也就几十万的赔偿,弥补企业损失是够的,但完全抵消企业损失往往不够。
企业仍然需要一笔不菲的支出。
2. 团体意外险
属于商业保险,与个人意外险相同,具有保费低、保额高的特点。
并且保障时间不限于工作期间,非工作时间同样可以享受保障。
团体意外险的特点是,被保险人及受益人均是员工个人,与企业无关。
如果员工或家属不关心是谁的赔偿,只要给钱就能接受,企业的损失基本可以避免。
如果员工或家属对赔偿不满意,诉诸法律,很可能不会将团体意外险不计算在企业赔偿之中。
因为团体意外险并不是企业赔偿,能否用于抵消企业的责任,还真不好说。
举例来说:
老王开了一家烧烤店,因操作不当,厨师小刘意外烧伤。烧伤比较严重,经过治疗后抢救过来,鉴定为工伤1级。
小刘向老王索赔治疗费共计120余万元,其中工伤保险理赔40万,还剩80余万。
老王在此之前给员工买过团体意外险,本以为剩余80万保险公司可以承担一大部分。
但经过法院调解才明白,意外险属于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之间的赔偿,与企业赔偿无法,小刘拿了意外险的赔偿后,仍然可以向老王索赔。
如果老王购买的是雇主责任险,并且保额足够的情况下,老王的赔付责任将由保险公司负责,自己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
这就是雇主责任险的意义。
很多企业主图省钱,会在社保基础上给员工购买团体意外险。
相比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保费能便宜一半,甚至更多。出现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也能理赔。
但不一样的是,雇主责任险可以将企业主的责任通过保险转嫁给保险公司。
团体意外险虽然可以让员工获得理赔金,但企业主自身的责任并没有转嫁出去,如果员工向企业主索赔,法院大概率是会支持的。
所以很显然,对于企业主来说,为员工购买意外险,不如为企业购买雇主责任险更能解决自己的问题。
毕竟每次意外的发生,至少都需要用真金白银来解决,并且通常还都不是小数目。
坤鹏论保,10年保险及投资经验,懂保险、懂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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