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车险理赔快不快(事故车近两月无人维修 太平洋保险理赔为何“挤牙膏”?)
今年5月9日,南京市民王女士驾驶奥迪A3轿车在途经建邺区吴侯街路口的时候,与一辆奔驰车相撞,事故认定奔驰车车主负主要责任。可是当王女士向奔驰车投保的太平洋保险公司主张理赔的时候,却遭遇了很大的阻力,导致她的事故车放在4S店内近两个月都没有人维修。
2018年5月9号上午,王女士在上班的路上与一辆疾驰而过的奔驰小轿车碰撞,由于冲击力巨大,王女士车辆发动机部位发生严重损坏,车内的安全气囊也全部爆开,好在王女士本人并未受伤。
交通事故书显示:在这起事故中,奔驰车负主要责任,王女士的奥迪车负次要责任。在车辆的维修过程中,王女士联系上了奔驰车主投保的太平洋保险南京分公司理赔员。对方建议王女士将车辆送到中升恒岳4S店维修,但4S店的维修方案不能让王女士满意。
随后,王女士提出到其他4S店进行维修,却遭到了理赔人员的拒绝。太平洋保险南京分公司理赔员表示,中升恒岳4S店是太平洋保险的合作单位,对王女士车辆的维修报价金额是7万元,而王女士想要进行维修的万德友4S店则报价11万元,已经超出了定损金额。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的通知》中规定:保险公司应确保客户自由选择维修单位的权利,不得强制指定或变相强制指定车辆维修单位。王女士表示,现在令她不满意的主要有两点,一是太平洋保险公司有变相指定维修单位的嫌疑,二是对定损金额双方存在巨大异议。为此,王女士特地找了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自己车辆进行评估,评估后的维修金额为13万,与万德友4S店的维修报价相近。但太平洋保险公司对此拒绝认可。
王女士表示,发生事故至今已经有50多天,车辆没有及时维修已经给自己生活带来极大不便。6月28日下午,记者陪同王女士找到了太平洋保险南京分公司,理赔部负责人表示,保险公司对于车辆维修的原则是:在确保车辆安全的情况下,以修复为主,并不是所有损坏部件都要更换。在选择维修单位的时候,他们会推荐有合作关系的4S店,但并非强制。
负责人表示,可能是理赔员解释不当才给王女士造成指定维修点维修的印象,下一步公司会加强这方面的培训。而对于定损金额的问题,公司暂时无法认同王女士提供的评估报告。
王女士表示,她找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具有相应的评估资质,太平洋保险公司的说法实际上是在找借口。法律界人士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和保险公司可以共同委托一家双方都认可的有资质的评估鉴定机构对车辆损失情况进行重新评估。
在6月28日记者采访当天,太平洋保险南京公司理赔部负责人明确表示,会尽快给王女士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7月4日上午,记者再次联系上王女士家人。他表示,一个星期内,太平洋保险公司并没有主动跟自己取得联系。
记者再次来到了太平洋保险南京公司理赔部,从7月4日九点半一直等到11点半,负责人终于露面。这位负责人表示,他们此前已经与王女士家人进行联系,但是对方并未配合理赔。
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这位负责人当场联系上了负责此事的理赔员。这位理赔员表示,上个周日,他已经多次拨打王女士及家人的电话,但是对方并未接通。因此,是王女士家人的原因导致理赔迟迟无法进展下去。
不过这一说法遭到王女士家人的否认,他表示,在此期间并没有任何人与他们取得联系。
记者当场要求查看通话记录,太平洋保险公司方面并未提供。王女士家人表示,事故车辆50多天无人维修已经给他们生活带来了不小的影响,更让他们无法接受的是太平洋保险公司处理问题的方式。那么,王女士的事故车辆到底应该如何解决呢?这一次,这位理赔部负责人直接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请求,只表示他们会在三天内解决这个问题。
三天后,在7月8日上午,在记者的多方沟通下,在事故发生近两个月之后,太平洋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终于与王女士家人就车辆理赔事宜进行了正面沟通。太平洋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前期他们在与车主进行沟通的时候的确存在不畅通的情况,目前经过公司领导层的讨论,决定对王女士车辆进行全损13万元的赔付,车辆拆解造成的残值损失也由保险公司承担。
王女士家人表示,造成车辆报废无法维修的情况也是自己不愿看到的,毕竟车辆使用年限不长,但考虑到车辆拆解后带来的后续维修困难的问题,他们同意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处理意见。事故发生近两月后,太平洋保险公司才拿出了处理意见,王女士家人也希望太平洋保险公司以此为契机,能够真正做到把车主的利益放在首位,尽到企业应有的责任。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何畔 编辑/丁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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