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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少儿无忧2019(人保寿《少儿无忧人生2019》这款重疾怎么样?深度测评)

文:划险为夷。公众号:划险为夷。

人保寿的这款少儿重疾险,设计上有些繁琐,可能很多客户自己是看不太明白的,我来帮着拆解下。

首先这款产品的主险是一款重疾险,而不是传统的终身寿险附加重疾,我们来看一下产品的构成:

主险:

少儿无忧2019。其中分为基础部分和可选部分。基础部分包含的责任为轻症、特定重疾、白血病特别重疾、普通重疾、全残、身故、轻症或特定重疾豁免;可选部分包含的责任为轻症陪护金、特定重疾陪护金、白血病特别陪护金、普通重疾陪护金。

附加险:

少儿定期寿险、爱无忧恶性肿瘤、长期意外伤害,以及一些可以随意搭配的小医疗等等。

可参考下面的导图,

都是什么意思呢?别急,一层一层的来剖析。

一、主险基本部分

1、轻症责任

原文条款: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经我们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一 种或多种),我们按基本部分的基本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条款中的轻症疾病共50种,高发症较齐全。其中等待期为180天,理赔次数为3次,理赔比例分别为第一次20%、第二次30%、第三次50%。

2、特定重疾责任

原文条款: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经我们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少儿特定重大 疾病(一种或多种),我们按基本部分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 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条款中的“特定重疾”共有20种,具体请见图,

值得注意的是,正常来讲,特定重疾一般都会包含于普通重疾当中,这样如果客户发生对应的重疾,普通重疾赔一笔,特定重疾额外赔一笔,从而实现特定重疾“双倍赔付”的效果。但该产品的设定并不是这样,特定重疾是独立于普通重疾之外的,所以无论发生普通重疾,还是发生特定重疾,都是只能拿到1倍的保额。那为什么还要把特定重疾单拿出来呢?也有特例,如果首次重疾是特定重疾的话,理赔之后合同不终止,如果日后再发生一次普通重疾,还可以再理赔一次普通重疾。

那这种设计好不好呢?没有传统的特定重疾双倍理赔来的实在。因为一个是得了特定病,就直接赔2倍保额,一个是得了特定病,先赔一次保额,日后再得一次普通重疾,再赔一次保额。那如果价格差异不大的前提下,当然是直接赔双倍,更实在一些。

3、重大疾病保险金

原文条款: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经我们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 种或多种),我们按基本部分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条款中的重大疾病共100种,由于占据全部理赔90%以上的25种高发症是全行业统一标准,所以重疾责任无太多可说。理赔一次,合同终止。

4、白血病特别保险金

原文条款: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经我们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白血病,且此 前未被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我们除给付重 大疾病保险金外,再按基本部分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白血病特别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如果发生的重疾是白血病,可以跟普通重疾同时赔付,即双倍理赔。理赔后,合同终止。由于对儿童而言,白血病是最高发的癌症,所以白血病责任双倍理赔是好事。但一般产品,特定重疾双倍赔付中会包含白血病双倍,本产品特定病不双倍,上面已经提过,只有白血病才双倍,相当于变窄了双倍责任的保障范围。当然一分钱一分货,如果责任变窄的同时,价格也是低廉的,对个别经济紧张的家庭还是可以接受的,后面会给出这个产品的价格。

5、全残和身故保险金

全残和身故,没什么好说的,18周岁前发生,返还保费。18周岁后发生,理赔保额。也就是说该产品是含带身故责任的,是一款储蓄型重疾。

6、豁免

如果发生轻症,或者是特定重疾,可免交剩余的保费。该责任主险基本责任自带,无需再额外附加。

以上是主险部分的基本部分。接下来看一下主险部分的可选部分:

二、主险可选部分

可选部分,主要是轻症或重疾发生后的陪护金责任。包含轻症陪护金、特定重疾陪护金、白血病特别陪护金、普通重疾陪护金。四位一体,不能拆开选择。

1、轻症陪护金

原文条款: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且于年满2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零时之前,经我们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一种或多种),我们将按月给付轻症疾病陪护保险金,每月给付可选部分的基本保险金额,每次连续给付3个月。

就是说,如果勾选了可选责任,罹患轻症之后,除了轻症给付金,保险公司还将额外按月给付3个月的轻症陪护金,金额可在投保时自己选择,但最高不能超过4万。

2、特定重疾陪护金

原文条款: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且于年满2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零时之前,经 我们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 我们将按月给付少儿特定重大疾病陪护保险金,每月给付可选部分的基本保险金 额,连续给付6个月。

罹患特定重疾之后,除了给付特定重疾之外,保险公司还将额外按月给付6个月的特定重疾陪护金。

3、 重大疾病陪护保险金

原文条款: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且于年满2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零时之前,经 我们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终 止,我们将按月给付重大疾病陪护保险金,每月给付可选部分的基本保险金额, 连续给付6个月。

罹患普通重疾之后,除了给付普通重疾之外,保险公司还将额外按月给付6个月的普通重疾陪护金。

4、 白血病特别陪护保险金

原文条款: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且于年满2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零时之前,经 我们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白血病,且此前未被确诊患有本合同 约定的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终止,我们除给付重大疾病陪 护保险金外,还将按月给付白血病特别陪护保险金,每月给付可选部分的基本保 险金额,连续给付6个月。

罹患白血病之后,除了给付白血病特别保险金之外,保险公司还将额外按月给付6个月的白血病特别陪护金,与上面的普通重疾陪护金不冲突。

可选部分总结:

可选部分,针对的都是25周岁前发生轻症或重疾的陪护金责任。所谓陪护金,顾名思义,就是孩子生病期间,需要家长的陪护。而家长陪护,就会造成工作的影响,从而造成收入的损失。所以产品含带陪护金,看似是非常人性化的设定。但对于真正懂得保险规划的人来说,这里的陪护金责任,比较鸡肋。因为对于孩子而言,重疾险的保额,本身对应的保障对象就是家长一方(一般是妈妈)的收入损失,而非治疗费用。治疗费用,是医疗险的事情。而该产品,在重疾保额之外,又额外设定陪护金责任,看起来很不错,实际有些责任重复。但也不能说完全没用,毕竟医疗险的续保问题并不稳定,如果孩子的医疗险某年无法续保,则会导致大额医疗费用只能依赖重疾险的保额。如此一来,重疾险的保额可能就覆盖不了父母一方的收入责任了,就需要陪护金进行补充。

三、附加险部分

1、儿童定期寿险

这个定期寿险,有一个特别之处。大部分重疾里带的身故责任,18岁前身故都是只返还保费,或者保费的一定比例,而不是按保额理赔。该附加险即便被保险人在18周岁之前身故,也是同样理赔保额,而不是保费的倍数。当然也会受监管部分的约束,所以最高保额不能超过20万。

保障的是25周岁之前。定期寿险,一般都是推荐给家庭顶梁柱来配置。孩子不涉及收入,就算孩子真的发生身故,也不会在钱上造成大的损失,只会是情感损失。所以孩子几乎不用刻意买寿险,更不用买这种只保到25周岁的定期寿险。如果非要买,或许也能找到理由,定期寿险除了保身故责任,还会承保“全残”责任。那如果孩子只是达到了全残,而不是身故,就需要长期花钱维持了,所以需要一个定期寿险,来保障可能会发生的全残责任,也不能说没必要。但什么情况下,才会导致只有定期寿险才能赔孩子的全残风险呢,需要满足以下几点:

①、全残是非意外导致的。如果是意外导致的全残,就可以用意外险赔了,没必要指望定期寿险来赔;

②、全残是非意外导致的,且不符合重疾险的理赔范畴。如果是符合重疾定义的全残,重疾险也可以直接赔的,也没必要指望定期寿险来赔。

是否要附加这个定期寿险,来确保这种极端情况下的风险,客户可以自己决定。总的来说,价格也不贵,实用性也不高,加不加都行。看如果加的话,多的这几百块钱是否在意了。

2、爱无忧恶性肿瘤

原文条款: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经我们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主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或特 定重大疾病,自该确诊之日后生存满 5 年,若被保险人处于恶性肿瘤状态,即满 足本项第一次恶性肿瘤保险金给付条件,则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一次恶性 肿瘤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本附加合同继续有效。

被保险人在满足第一次恶性肿瘤保险金给付条件之日后生存满 5 年,若被保险人 处于恶性肿瘤状态,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二次恶性肿瘤保险金,本附加合 同终止。 第二次恶性肿瘤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目前市场上要求癌症间隔期为3年的产品有很多,这种间隔要求为5年的,意义不太大。除非首次癌症是甲状腺癌,否则比较鸡肋。为什么3年的间隔期要优于5年的间隔期呢?看一下百度百科的“五年生存率”:

五年生存率系指某种肿瘤经过各种综合治疗后,生存五年以上的比例。用五年生存率表达有其一定的科学性。某种肿瘤经过治疗后,有一部分可能出现转移和复发,其中的一部分人可能因肿瘤进入晚期而去世。转移和复发大多发生在根治术后三年之内,约占80%,少部分发生在根治后五年之内,约占10%。所以,各种肿瘤根治术后五年内不复发,再次复发的机会就很少了,故常用五年生存率表示各种癌症的疗效。术后五年之内,一定要巩固治疗,定期检查,防止复发,即使有转移和复发也能及早治疗。另外,也有用三年生存率和十年生存率表示疗效的。

也就是说,一般癌症的复发、转移等风险,都是发生在确诊后的3年之内。少部分会发生在确诊后的5年之内,约占10%。所以间隔期为3年的产品,就已经是针对这种10%的少部分概率了。超过5年的再复发转移的,不能说完全不可能,但概率确实太低,基本上5年内治愈的,也就治愈了,5年内没治愈的,希望可能也不大了。所以如果非常看重癌症的复发转移这种风险的保障,建议优先选择3年间隔。

3、长期意外

这个长期意外,就算了,实在没什么意义。如果就喜欢长期的,那建议去考虑保终身的长期意外,起码可以省心到底了。这个是保到75周岁。

四、保费价格

说了这么多,我们来看一下价格。

以0岁男孩为例,50万保额,守护金按最高的4万保额算,附加爱无忧恶性肿瘤算。不附加定寿责任和长期意外,20年缴费,价格为7420元。如果是什么都不附加,只要一个主险的基本部分,价格为5950元。

可见,主险基本部分的价格还是偏贵,但主险的可选责任和附加险责任,不算贵。可惜的是,可选部分的责任,以及附加险的责任,个人认为,都不是很实用。

五、总体点评:

产品设计过于复杂,责任上虽然很多创新之处,但都不太具有实用性。保费价格在老牌公司中还可以,在整个市场来说还是偏贵(这几乎是必然的)。如果一定要购买这个产品,个人建议,保额充足的前提下,可以只考虑主险的基本部分。如果保额不是很充足,可以考虑主险的基本部分 可选部分。附加险中,可以附加一些类似小医疗,百万医疗之类的,当然也可以在互联网上单独购买,至于该产品自带的定期寿险、爱无忧恶性肿瘤、长期意外三个附加险,就没什么必要附加了。

当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以上是我的个人理解和分析,仅供参考。有哪里解读不对的话,敬请指出。

声明:没有完美的产品,只有适合的产品,或产品组合。以上分析只为让客户更清晰的了解一款产品,并不作为购买的推荐和劝阻。买保险重在整体规划,不在个别产品,这是我一直的主张。

如果想知道如何从自身的需求做整体规划,可订阅下方的专栏,进行了解。

专栏 10堂家庭保障规划课,不再当韭菜 作者:划险为夷 19.9币 5人已购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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