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转移需要什么手续(养老保险怎么办理转移退休,为什么有的人都补缴够了,还不能转移)
今天我们来聊一聊办理退休转移的相关事项,我们都知道办理退休的条件就两个,一个是年龄,一个是社保缴费年限,两个同时达到要求就可以申请退休,以后每个月就能按时领到养老金,虽然看着这条件还挺简单的,但是总有人在办理退休的时候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尤其是现在跨省跨市工作的人太多了,有的甚至换好几个城市工作,在各地缴纳的养老保险在最后都要统一到一起才能办理退休,这里就涉及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养老保险转移”,有的人到退休年龄了,也将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不够了,怎么就不能转移到退休地办理退休呢?
其实这里还涉及到一个问题,那就是“社保补缴”,如果是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缴够15年再去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就不会出现“不让”的情况,因为之前的政策问题,只要是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超过三年,想办理转移都会有点困难,因为我国在2016年和2019年的时候专门出台过文件,针对养老保险的补缴问题作出过规定,为了养老基保险的健康良性发展,国家是不允许个人补缴职工养老保险的,但是因为某些历史遗留问题或者是单位原因没有按时缴纳养老保险,再有就是各地政策的不同。
有的地区曾经出台过社保补缴的相关政策,能使大家一次性补缴够社保,但是在想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就出现问题了,在国家2016年的文件中是这么规定的,如果是在符合政策的情况下个人补缴社保超过3年的,应该向转出地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在补缴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人民法院、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等部门出具的都可以。
2019年的文件又对这种情况进行了补充规定,尤其是对2016年文件出台之后才进行社保补缴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法律证明要产生于社保补缴之前,不能事后补办,所以究竟一次性补缴社保超过三年以上的,能不能办理养老关系转移呢?
这得分两种情况来看,第一种是就是在2016年出台第一次文件之前发生的超过3年的社保补缴,也就是在2016年11月之前的,根据前面我们所说的,是可以进行社保转移的,只要转出地向转入地提供相关证明即可。第二种情况就是2016年11月之后发生的超过3年的社保补缴,大家要记得在补缴之前先去开法律证明。如果没有在补缴之前开具证明,就永远不能办理养老关系转移了吗?其实也不是,在2019年的文件中也对那些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而导致没法转移的养老缴费年限和资金作出了规定,这就要看转入地怎么处理了,不论怎样,转出地配合就好,总之,能转的年限和资金要做到应转尽转,前提当然是要符合国家对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规定,所以有相关需求的朋友,在办理社保补缴之前要熟悉相关法律政策,把需要的证明都开具完全,不要过后再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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