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的重疾保险(太平洋好事成双:一款两全型重疾险)
原创 保参谋
题记:没有十全十美的产品,选一款适合自己的产品即可。保参谋的【产品测评】系列,只是把保险销售不愿意告诉你的内容,找出来告诉你而已。无关褒贬,只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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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概述
如果出险了保险公司赔钱,如果没有出险保险公司把所缴纳的保费退还,这种产品,听上去感觉特别好。尤其可以满足一部分用户,对保险的需求。这种认知之所以盛行,背后的暗含心理是:买了保险如果没出险,自己不是白扔钱了吗?
保险公司之所以开发两全险,根本原因还是市场有需求。如果市场没有了这种需求,保险公司自然也没动力去开发两全险了。今天测评的产品为:太平洋好事成双两全型重疾险,主险为两全型,附加险为终身重疾。非捆绑销售,可不附加。
保障责任如下:
02
满期保险金
点评:
1-满期返还责任保障期限灵活,可以选择保至60/65/70/75/80/85/90岁;
2-在保险期届满时,如果被保险人仍生存,赔付150%主险基本保额,同时主险合同终止;
3-需要注意,如果在保险期届满前,已经赔付过附加险的重疾责任,则不再承担满期保险金;
4-本着有命领钱有命花的原则,如果非要选择这款产品,建议选择65岁/70岁的版本。当然,如果对自己特别自信,想挑战90岁的版本也不是不可以。
03
主险身故/全残责任
点评:
1-被保人未满18岁的,身故/全残赔付已交保费;
2-被保人已满18岁的,身故/全残,赔付现金价值/已交保费*对应的赔付比例两者较大值;
3-身故/全残/满期保险金,只能承担其中一项。
04
附加险身故/全残责任
点评:
1-被保人未满18岁的,身故/全残后赔付附加险已交保费;
2-被保人已满18岁的,如果在主险保险期届满前身故,赔付150%附加险基本保额减去主险已赔付的身故/全残保额或附加险现金价值两者较大值;
3-被保人已满18岁的,如果在主险保险期届满后身故,赔付150%附加险基本保额或附加险现金价值两者较大值。
4-综合主附险身故/全残责任看,这款产品的身故/全残可总结为:
4.1-被保人未满18岁,身故/全残赔付主附险已交保费;
4.2-被保人已满18岁,主险期满前身故/全残赔付150%附加险基本保额或主附险现金价值两者较大值;
4.3-被保人已满18岁,主险期满后身故/全残赔付150%附加险基本保额或附加险现金价值两者较大值。
05
重疾责任
点评:
1-重疾共计120种,赔付1次,统一规定的28种重疾都有;
2-主险期满前初次罹患重疾,赔付150%附加险基本保额或主附险现金价值两者较大值,同时主附险均终止。
3-主险期满后初次罹患重疾,赔付150%附加险基本保额或附加险现金价值两者较大值;
4-重疾责任与主险的满期/身故/全残责任不可兼得,只能赔其中一项。
06
比一比
本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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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具体了解这款产品的条款内容,或者还有其他保险疑问,可私信保参谋或者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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