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教师学费代偿地区(特岗教师学费代偿政策)
作者:硕硕 ? 更新时间:2023-03-26 ?阅读
你好,《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规定,自2009年起,国家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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