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网贷 (360借条年化利率高达35.94%)
只宣传最低利率 实际息费率接近36%
不少网络贷款的广告会用醒目字体标注“最低日息万分之二”、“年利率6%起”、“年化7.2%起”。它们热衷于用最低利率揽客,却少有提示最高利率。事实上,有多少客户享受到最低利率,外人很难知晓,但消费者对网络贷款利率过高的投诉量却长期居高不下。
史先生自从2020年六月开始使用美团借钱,虽然他从未逾期,但每笔借款的年化费率均为34.92%,日费率为0.097%。因为每月还款金额只有几百元,他最开始没有留意这个利率,后来无意间知道朋友用美团借钱的利率是百分之二十多,才发现自己的利率实在太高了。无论是朋友的百分之二十多,还是史先生的34.92%,都是所谓最低利率7.2%的好几倍。
有消费者出示的信息页面显示,他在360借条借的5500元,年化综合息费率高达35.94%,已经接近前些年法律规定的36%高利贷标准。
服务费、担保费是利息的好几倍
目前,大家常用的互联网贷款主要分为两种渠道,一种是自营渠道,即消费者直接通过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自己的线上渠道申请;另一种更常见的方式是通过360借条、你我贷等网络平台申请。这些网络平台其实是助贷机构,主要帮助银行、消金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营销获客、逾期清收,有的在过程中还会引入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增信。消费者直接找银行借钱,很可能批不下来或者流程很麻烦,这些助贷平台的存在客观上帮助消费者更便捷地获得了贷款。
当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通过助贷平台申请贷款,消费者除了支付银行的利息,还要支付服务费、保险费、担保费等多项费用。所有这些都是贷款成本。网络贷款的综合息费率之所以那么高,就是因为这部分费用的存在。
提前还款比按期还款还贵
不少消费者表示,自己在申请网络贷款时没有注意到实际利率很高,等了解清楚想提前还款又发现没那么简单。
在各大投诉平台上,有关360借条提前还款的投诉非常集中,消费者认为360借条提前还款的收费太高,甚至比按期还款还贵。
据了解,360借条在客户查询待还款金额时,除了展示总息费、年化综合息费率等信息,还用一行小字提示“如提前还款,将按实际使用天数最高0.0985%/日计算费用。最高不超年化36%。”这意味着,如果客户的实际息费率低于36%,而实际使用时间较长,提前还款的金额比按期还款还要多。
有用户反映,自己借款的剩余未还本金为25805.49元,剩余还款期数7期,按期还款总还款30126.81元,按照系统提示,提前还款要还30320.4,比按期还款金额还要多近200元。
阻拦大家提前还款的不仅有高收费,还有时间。有平台还会要求预约提前还款的时间,等候排队,不是想还就还。
张先生2018年在捷信消费金融借了75000元钱,今年2月想一次性提前还款,结果系统显示到6月份才能还钱,现在只能继续按月还款。
如果想尽早提前还款,也有办法,就是多交费。张先生提供的信息显示,捷信消费金融对提前还款有很多附加要求。对于签署日期在2017年12月29日以后,未购买灵活还款服务包、灵活保障服务包或购买相关服务包但还款未满3期的合同,如在还款到期日的至少3日前(不含该还款到期日)申请提前还款,应继续偿还3期期款后,提前还款才可生效。若在还款到期日前3日内申请提前还款,则需继续偿还4期期款后提前还款才可生效。
捷信消费金融的最新消费贷价目表显示,10款产品的年贷款利率(单利)为19.080%—23.04%,另有一项年客户服务费率(单利)为11.720%-11.88%,因此这些产品折算年化综合息费率(单利)为 30.800%-34.92%。如果客户没有购买相关的服务包,就不能尽快提前还贷,还要继续承受这样高的利息。
专家:尚无法律标准限制网贷各项收费 助贷机构需要纳入监管
苏宁金融研究院孙扬指出,那些掌握庞大流量的助贷机构背后都接了上百家的金融机构,但是作为贷款全流程最开始的环节,助贷机构并没有纳入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
今年2月7日,无锡市新吴区发改委在回复消费者关于小象优品担保费太高的投诉时表示,小象优品隶属于无锡源石云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并非经过审批和监管的地方金融从业机构,该公司从事的助贷业务非行政许可业务。目前国家尚未出台相应法规规定担保费收取的上下限,通常由担保方与被担保方双方协商确定。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指出,当前的确有助贷中介在收取各种助贷手续费,有些手续费是合理的,比如担保费,有些手续费是中介的收入,收费比例弹性就比较高。当前没有具体的中介费用限定比例的规定,法律只是要求费用收取更加透明,比如在贷款前明确告知贷款人收费项目,但依然缺乏具体法律标准来限制各项收费。
“对于助贷手续费,未来应该加强立法设置,要限定收费名目,实施贷款中介费总量控制,设定收费额度上限。比如最近有声音说可能会有政策将助贷的担保费设定在2%。当然,不能仅仅针对一种费用,助贷机构也会巧立名目,故而也要限定助贷收费种类。”盘和林称。
尽管直接针对助贷的监管规定一直没有出台,但从2019年开始颁布的很多监管规定也将影响到助贷业务。
比如,今年5月1日将施行的《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银行完善服务外包与服务合作价格管理。在与第三方机构业务合作中,银行可结合决策独立性、客户法律关系、利益归属等情况,区别服务外包与服务合作,按照规定实施价格管理。银行要在外包服务协议中列明价格条款,禁止外包服务提供商向客户收取与外包服务相关的服务费用。银行要充分了解互联网平台等合作机构向客户提供的服务内容和价格标准,在合作协议中约定服务价格信息披露要求、三方争议处理责任和义务等内容,禁止合作机构以银行名义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要持续评估合作模式,及时终止与服务收费质价不符机构的合作。
孙扬表示,助贷目前已经是互联网贷款的主要形式,未来很有可能会有监管政策的出台。他建议,银行做助贷业务要尽量做那些有场景有产业链的助贷,要回避那些纯资金需求的助贷,同时也要大力发展自营业务,并通过深层次的数字化转型,降低自营业务的成本。
消费者要坚持量入为出 合理使用小额信贷等服务
当前,助贷平台和互联网贷款的兴旺一定程度上便利了生活、减轻了即时的支付压力,但在高利率的压力下,消费者若频繁、叠加使用消费信贷,也容易过度负债,征信受损,给自己的生活带来诸多麻烦和风险。3月14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关于警惕过度借贷营销诱导的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远离过度借贷营销陷阱,防范过度信贷风险。
银保监会提醒消费者,要坚持量入为出消费观,根据自身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做好收支筹划。合理合规使用信用卡、小额贷款等消费信贷服务,了解分期业务、贷款产品年化利率、实际费用等综合借贷成本,在不超出个人和家庭负担能力的基础上,合理发挥消费信贷产品的消费支持作用,养成良好的消费还款习惯,树立科学理性的负债观、消费观和理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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