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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贷担保公司 (车贷担保 暴力催收!四川一恶势力犯罪集团公开受审 被害者达1300多名)

7月27日,成都高新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涉案公司四川众汇担保公司,利用车辆贷款担保和企业贷款担保,结合车辆贷款催收等业务,为获取高额“违约金”,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方式非法收扣逾期还款的客户车辆,并以不交纳“违约金”就变卖车辆相要挟,逼迫被害人交纳高额“违约金”。

该案涉及被告人21名,被害人1300余名,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犯罪事实共计52起,收取的违约金高达3351.85万元,车费883.45万元。

起底汽车贷款担保的“黑洞”

担保和催收一体 暴力催收还分绩效考核

7月27日上午九点过,三辆押运车辆驶入成都高新法院,车上走下21名被告人,身旁都有法警押送。

他们都是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中的被告。在这之前,这21名被告曾在同一家公司负责汽车贷款担保、催收等业务。

这家公司名为四川众汇担保公司,后更名为四川众汇融资担保公司,于2009年1月成立,主要负责车辆贷款担保和企业贷款担保业务,该公司车贷售后部,还具体负责车辆贷款催收业务。

2013年11月,该公司股东又出资成立众汇集团公司。2015年4月,众汇集团公司将众汇担保公司及绵阳、乐山等四川省内分公司整合为众汇四川分公司。

众汇担保公司成立后,为获取高额“违约金”,催收人员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方式非法收扣逾期还款的客户车辆,并以不交纳“违约金”就变卖车辆相要挟,逼迫被害人交纳高额“违约金”,采用“催谈一体”的模式,既做“好人”也做“坏人”。

2015年7月之后,经被告人赵某、车某主导,众汇四川分公司设立收车组、谈判组,分别负责收车和“谈判”,将“催谈一体”模式改变为收车人员非法收扣车辆后,另行安排谈判人员,以不交钱就变卖车辆相要挟,收取高额“违约金”、收车费等费用,该催收模式被简称“催谈分离”。

在此过程中,众汇集团公司资管条线通过招揽人员,明确层级,逐渐形成了以车某为首要分子,赵某等5人为重要成员,李某等17人为其他人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集团管理严密,分工明确,出台了各种制度以强化内部管理,催收制度还分绩效考核,多次有组织实施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

被害者达1300多名

贷款买豪车 在高速上被催收

该案被告共计21人,而被害人则多达1300多名。在现场,仅被告一方所请的辩护人就有33名,还有部分被告人家属到场。

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赵某、莫某等人为共同实施犯罪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该犯罪集团管理严密、分工明确,有组织的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多次实施违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秩序,获得了巨额经济利益,系恶势力犯罪集团。

2016年,车主李某(化名)在南充贷款60多万元买了一辆宝马车,首次逾期还款遭到众汇公司催收人员暴力催收,以检查车辆GPS性能为由,将李某骗至高速路上直接扔下,之后李某到该公司取车,被要求缴纳违约金11万元、收车费5000元。

2015年,王某申请了50多万元的贷款买车,银行审批未通过。众汇担保公司的催收人员在重庆市渝北区抢走了王某车钥匙,并在高速路口将王某直接放下,让其缴纳服务费5000元、车费3900元。

类似案例,审判法官在审理时通报了几十起。众汇担保公司收取的违约金在3万元到50万元不等,且多采用保利催收方式,催收人员采用掐脖子、打头、控制车主手机、在高速上甩人等方式,以不交钱就变卖车辆为理由威胁,形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官认为,经司法鉴定,结合认定的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组织实施的具体犯罪事实,2014年7月至2018年2月,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敲诈勒索1300余名被害人“违约金”3351.85万元、收车费883.45万元。

据了解,由于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重大,案件受理后,合议庭先后召开了两次庭前会议,该案庭审预计将持续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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