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行贷款条件 (关于申报静宁县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好稳健的金融政策,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本效能,增强普惠金融支持小微企业、“三农”融资能力,我县决定实施“六大产业链普惠金融贷款”工程,根据《静宁县关于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资金使用实施方案》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贷款对象
六大产业链普惠金融贷款的对象重点为县域内从事静宁苹果、平凉红牛、特色蔬菜、绿色建材及制造、文旅康养、生态环保六大产业链(以下简称“六大产业链”)等生产经营的相关企业和个人,已享受“富民贷”、牛产业发展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等政策性贷款的企业和个人不得重复享受此项贷款。
二、贷款条件
(一)企业贷
在县域内依法注册,注册成立时间1年以上,主要从事六大产业链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含企业主)和新型市场主体(包括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重点支持符合全县产业发展规划、市场前景好、产业优势突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同时符合静宁农商银行企业贷款条件。
(二)个人贷
主要从事六大产业链生产经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年龄在58周岁以下的个人,重点支持具备一定的产业基础和生产规模、在一定辖区内产业发展带动作用强的个人;同时符合静宁农商银行个人贷款条件,且一户最多贷一次。
三、贷款额度
企业单户贷款额度最高限额为300万元,个人贷款额度最高限额为30万元。
四、贷款发放时间
2022年8月1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若提前达到贷款总额度,贷款终止发放。
五、贷款期限及利率
贷款期限1年。企业贷款利率执行5.3%,其中财政补贴2.5%,企业承担2.8%;个人贷款利率执行4.5%,财政全额补贴。
六、贷款用途
贷款资金要严格按照申请内容和发展六大产业链的规定进行使用,借款人只能将贷款资金用于产业发展,不得挪作他用。
七、贷款流程
(一)企业贷
1.贷款申请:企业向产业链牵头单位提交贷款申请;
2.贷款初审:产业链牵头单位进行核实,签署审核意见,并向县金融办推荐;
3.贷款复审:县金融办会同财政局共同审核汇总,及时通知农商银行;
4.贷款发放:农商银行根据县金融办提供的贷款对象,进行实地调查、审批放贷。
(二)个人贷
1.贷款申请:个人向所在乡(镇)政府提交贷款申请;
2.贷款初审:所在乡(镇)政府进行核实,签署审核意见,并向县金融办推荐;
八、贷款管理
贷款日常管理按照农商银行贷款贷后管理办法执行,农商银行负责跟踪检查贷款用途,对不符合规定的贷款财政不予贴息,由农商银行及时收回。
静宁县财政局
静宁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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