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贷款征信要求 (农行误报征信被告上法庭,甩锅给央行)
银行错误上传征信数据后,不但不打算为用户消除,还把锅甩给了中国人民银行。
被誉为史上最严的央行二代征信系统正式上线后,征信报告中开始体现更为全面的个人借贷信息,借款逾期将面临更为严重的后果。
作为上报征信信息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征信信息上报时却屡屡出错,导致用户个人征信出现污点,用户与银行之间的征信纠纷案件不断被曝光。
01
农行被告上法庭
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一则民事判决书,农行因误报征信信息被告上法庭,在农行的辩称中,不但不认可用户征信报告的真实性,还试图把锅甩给中国人民银行。
判决书显示,张某2005年在中国农业银行农安县支行发生了一笔贷款,贷款金额为1.5万元,由原告为其提供担保,但原告对此笔贷款担保却毫不知情。
2020年6月,原告打算在中国农业银行贷款,被告知此前曾为张某进行过担保,由于张某迟迟没有偿还欠款,原告也被列入失信名单中,因此拒绝了原告的贷款申请。
原告多次联系中国农业银行农安县支行以及吉林省分行,双方协商无果后,原告不得不走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个人征信报告,以消除个人征信不良记录。
对于原告提出的请求,中国农业银行并不认可,其认为出具个人征信报告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与农业银行无关,所以被告理应是中国人民银行。
此外,中国农业银行还表示,原告的个人征信报告中缺少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公章或者业务专用章,此份个人征信报告不一定是真实的。
经过司法鉴定,贷款担保的签名字样和指纹,均不是原告本人的,中国农业银行错误上传了原告的征信情况,以至于原告成为失信人员,影响了在银行的贷款申请。
02
征信上报不规范
据了解,错误上报征信信息的这家消费金融公司是晋商消费金融,即便该用户与晋商消费金融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但上报侮辱性信息显然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此事件持续发酵后,晋商消费金融对该条信息做了删除处理,用户的个人征信报告中已经查看不到,但这次涉嫌上传不当信息,也恰恰说明了一部分金融机构在征信上报环节中有不当行为。
针对错误上传征信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先后两次约谈了晋商消费金融,以及对晋商消费金融公司征信业务情况开展了实地核查,并对晋商消费金融提出了整改要求,要求晋商消费金融要切实履行征信信息采集报送主体责任。
个人征信报告如今对用户的放贷、车贷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也是银行放贷的重要依据,根据征信业务条例,一旦出现征信不良记录,将保留五年时间,也就是说,用户在有征信污点的时期内,无论是从银行贷款还是使用互联网信贷产品,都不利于审批。
目前,央行征信系统属于半开放式的,接入央行征信系统的金融机构,都能对用户的征信数据进行上报,用户如果不进行征信报告的查询,很难会发现征信报告中存在的异常信息。
用户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谈判通常不会得到解决,要想真正消除错误上传的个人征信记录,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胜诉后法院才会判处相关机构撤销用户不良征信记录。
如今,关于错误上传征信数据引发的纠纷案件呈增长态势,背后更多的是用户的无奈,消除错误征信的难题急需解决,随着征信违规上报情况的不断发生,监管正在对征信管理乱象进行大力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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