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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贷款上浮多少 (央行调整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一起划重点)

中国人民银行今天发布公告表示,为坚决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在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过程中,确保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效实施,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基本稳定,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现就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数值应符合全国和当地住房信贷政策要求,体现贷款风险状况,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

二、借款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利率重定价周期。重定价周期最短为1年。利率重定价日,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率重定价周期及调整方式应在贷款合同中明确。

三、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四、人民银行省一级分支机构应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国家统一的信贷政策基础上,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确定辖区内首套和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

五、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加点下限,结合本机构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和信贷条件等因素,明确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规则,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加点数值。

七、2019年10月8日前,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八、商业用房购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暂不调整。

▼▼

公告明确,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其中:

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

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

因此,以上两条内容的变化可以具体解读为:

定价基准转换后,全国范围内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

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

公告主要针对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仍按原合同执行。

房贷调整频率是最高1年,最低可以不调整;也就是房贷利率不会每个月都跟着LPR走,但预计未来银行为了降低自身的银行账户利率风险,会要求客户每年做一次重定价,根据LPR一年变一次。

同时,央行省级分支机构将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确定各地首套和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

能不能说得再简单点?来听听专家怎么说!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表示↓↓↓

以5年以上贷款利率为例,原基准利率为4.9%,现LPR为4.85%——首套房贷若不加点,比基准利率低5个基点(目测加点可能性高);二套房贷加60个基点后为5.45%(4.85% 0.6),约为基准利率上浮11%。

此次调整的最重要的变化,是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的变化。

在这次调整之前,个人住房贷款的定价基准是贷款基准利率,即按基准利率上浮或者下浮多少,来确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之后,个人住房贷款的定价基准是货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即在LPR的基础上加点,根据LPR来确定个住房贷款的利率,这是这次调整的根本。

简单地来算笔账(这可是买房一族最关心的噢):

二套房利率一般是按照指导利率的1.1倍数,央行此次要求4.85% 60BP大致为5.45%,正好和此前1.1倍5.4相当略高。

首套房利率最低4.85%,和当前利率水平比不同城市影响不一样,对于允许下浮的城市而言,和当前9折利率比,实际有所提升,因为新的政策不允许首套房利率在LPR基础上下浮。

延伸阅读↓↓↓

2019年8月20日,新机制下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oan Prime Rate,简称LPR)出炉,一年期4.25%,五年期4.85%。

LPR形成机制改革的原因

LPR是央行主动帮助银行贷款利率向市场利率靠拢的工具,是商业银行综合判断客户的信用等级、贷款期限、风险缓释等条件后,对其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银行可以在此基础上加减点,确定实际贷款利率。

但是在本次改革前,由10家报价银行协定的LPR,基本仍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随其浮动,市场化效果不明显。而银行发放贷款时大多仍参照贷款基准利率定价,旧有的LPR机制,在实际应用中存在流于形式、钝化僵化的问题,无法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动情况,难以为企业减负融资成本。

因此,为了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就必须先开展LPR形成机制改革。

LPR形成机制改革的主要变化

本次LPR改革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价方式改为按照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加点形成;二是在原有的1年期一个期限品种基础上,增加5年期以上的期限品种;三是报价行范围代表性增强,在原有的10家全国性银行基础上增加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和民营银行各2家,扩大到18家;四是报价频率由原来的每日报价改为每月报价一次。

简单来说,

首先对于企业方面,融资更便宜了,这也是这次调整的核心动力;

其次,贷款利率下调,不过这次是把房贷因素排除在外的,其它会下降(为贯彻“房住不炒”的原则);

最后,对于买理财的人群,要抓紧配置一些长期的资产,锁定较高的利率,特别是大额存单、年金保险,因为理财利率也可能要随之降低。

另外,实体企业能够拿到更便宜的资金,更低的财务成本,代表企业会有更多的利润,这个是有利于经济的。对于债市投资者,也要把宽松看做利好,可以在理财师的协助下重新规划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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