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企业贷款要求 (平安产险河南分公司关于购买个人贷款保证保险的投保提示)
平安产险河南分公司关于购买个人贷款保证保险的投保提示
一、正确认识保证保险与贷款之间的关系
贷款保证保险是以借贷关系为承保基础的一种保证保险产品,该产品的借款人为投保人,出借人为被保险人,其功能是为有融资需求的借款人提供增信支持,为出借人的资金损失提供风险保障。借款人可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选择是否购买贷款保证保险产品,而非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必须购买,即借款人如符合出借人的贷款审批条件,可直接获得贷款,无需购买保证保险相关产品;如不符合出借人的贷款审批条件,可通过购买保证保险增信,以提高贷款成功率。投保人在购买保证保险后,需知晓以下事项:
(一)若投保人在未还清贷款前提前退保,将导致被保险人的信贷损失风险上升,被保险人出于风险管控考虑,可能要求投保人提前还款,将影响投保人对该笔借贷资金使用的稳定性。
(二)若投保人未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便触发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履行保险赔付责任后,投保人的债权人将由被保险人转为保险公司,而投保人自身债务不因保险公司的赔付而灭失,保险公司依法获得债权后,可向投保人开展相关债务追偿工作。
二、全面了解保险产品,仔细签阅保险合同,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订立保险合同,应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投保人要认真研究保险条款、审慎签署保险合同。
(一)购买贷款保证保险前,投保人要充分了解贷款保证保险产品的功能和特点,并结合自身经济能力和实际需求决定是否购买。
(二)购买贷款保证保险时,投保人需确保本人购买,避免指定他人代为操作,勿将个人信息随意告知他人。签署保险合同前,投保人要仔细阅读保险产品介绍、保险责任、违约后果、赔偿处理等内容,慎重签署保险合同。
(三)购买贷款保证保险后,投保人除按照贷款合同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外,还要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若在履行保险赔付责任后获得对投保人的债权,投保人需向保险公司履行还款义务。投保人发生债务违约后,其信贷违约记录将被上传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个人未来的贷款、就业、出行、任职等方面产生较大限制性影响,请投保人珍惜个人信用记录。
三、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警惕不法代理行为,合法解决保险纠纷
(一)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保管好身份证件、银行卡号、移动支付码、保险合同、网银验证码等信息,谨防不法分子利用个人信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二)一些机构或个人可能教唆、胁迫投保人虚构事实、伪造证据,或违法使用投保人个人信息,牟取不当利益。投保人要提高警惕,避免自身涉及法律风险。
(三)如与保险公司发生纠纷,投保人要首先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拨打12378银行保险消费投诉维权热线,或通过仲裁、诉讼等司法途径解决。投保人要对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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