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贷款公司福田 (减免租金、贷款贴息……深圳福田推“福企”十一条支持企业应对疫情)
单个企业给予的支持最高达200万元、区政府、区属国有企业物业对符合条件租户实行“一免两减半”,即1月、3月租金减半、2月租金全免……
2月3日,深圳市福田区推出《深圳市福田区防控疫情同舟共济“福企”十一条》(以下简称“福企”11条),以支持受疫情防控影响的行业企业渡过难关。据介绍,这是全国首个县区政府出台的防控疫情应急扶持企业政策。
“福企”11条的出台,将为福田区企业带来:给予租金减免支持、生产经营支持、贷款贴息支持、融资支持、贷款保证保险支持、核心人才支持、攻关项目支持、劳动用工支持、招工支持、服务支持、叠加配套支持等11条红利。
据福田区相关负责人介绍,“福企”11条以“火线”方式诞生,相关产业部门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早谋划、早行动,短短4天,密集调研企业、行业协会,加班加点,聚焦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推出了一份有担当、有分量、有温度、有针对性的政策。
直击“痛点”
“真金白银”帮企业
当前,受疫情影响,企业最突出的“痛点”是租金压力大、用工难。为此,福田区直击“痛点”,精准施策,推出“区政府、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租金减免”“鼓励和支持股份合作公司和商业街区、园区、综合体业主减免租金”“鼓励福田区15家股份合作公司对租户减免租金”“对协助企业招工的人力资源机构给予支持”等政策,实现“一击十环”,诚意满满、雪中送炭。
福田区以“真金白银”帮企业的责任担当,给辖区企业吃下“定心丸”。
可以看见,“福企”11条中,对单个企业给予的支持最高达到200万元,提出了区政府、区属国有企业物业对符合条件租户实行“一免两减半”,即1月、3月租金减半、2月租金全免,还明确了“给予总额最高20万元的贴息支持”等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出台的政策还特别明确,企业可以同时叠加享受上级政府出台的惠企政策,用足用好支持企业的“政策工具”。
政策“受惠广”
福田区深知,支持一家企业,受益的只有一家;但支持一个园区,受益的将是几百家企业;支持一家金融机构,受益的会是几百个小微企业。
因此,福田区想法设法、因地制宜,通过支持园区、金融机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等行业企业,以政府资源最大化撬动社会资源,为中小微企业排忧解难,预计可覆盖数万家企业。
作为深圳中心城区,也是全市商贸、服务业中心,福田商贸业占深圳市近3成,集聚着全市最多的供应链企业,这些行业领域恰恰是城市高效有序运行所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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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防控疫情同舟共济
“福企”十一条
(区政府常务会议2月3日原则通过)
本政策的支持对象为受疫情影响较为直接的福田区重点行业企业,主要包括制造业、商业(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商务及居民服务业、建筑业、文体旅游业、交通运输业、会展业和科研技术服务业等民营中小企业以及为上述行业企业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机构。
第一条 租金减免支持
区政府、区属国有企业物业对符合条件租户2020年1月份减租金50%、2月份租金全免,3月份减租金50%。
鼓励福田区15家股份合作公司对租户减免租金,对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租金的,在2020年股份合作公司支持政策中依照减租规模予以专项支持。
鼓励支持商业街区、园区、综合体业主减免租金,对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租金的,在2020年产业资金政策中依照减租规模予以专项支持。
第二条 生产经营支持
支持企业积极防控疫情、发展生产,对有效应对疫情实现平稳发展做出贡献的企业,在2020年产业资金政策中予以专项支持。
对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签订的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等依法缴纳的相关费用给予补贴。
第三条 贷款贴息支持
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的企业,按6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总额最高20万元的贴息支持。
第四条 融资支持
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资产管理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对符合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予以新增贷款或对到期的贷款予以续贷或展期,协助企业渡过难关或帮助企业实现平稳发展的,在2020年金融业资金政策中予以专项支持,并在本年度银政合作上予以优先考虑。
第五条 贷款保证保险支持
鼓励辖区保险机构对符合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提供贷款保证保险,协助辖区企业得到银行贷款的,对保险机构发生的风险予以最高50%的补偿,每家机构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第六条 核心人才支持
辖区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积极抗击疫情、坚持创新创业,为企业核心员工购买“核心人才综合险”的,在《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中“科技保险支持”支持金额的基础上,额外增加10万元额度的保险费用支持。
第七条 攻关项目支持
对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专项项目支持的辖区企业,给予省、市支持金额50%的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第八条 劳动用工支持
对有序组织员工复工复产、恢复经营且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的员工社保支出,按照其实际支出社保金额的规模,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专项支持。
第九条 招工支持
对积极协助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帮助企业招工,恢复生产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专项支持。
第十条 服务支持
与深圳市贸促委建立联动工作机制,集中收集企业开具“不可抗力”证明的需求,协调开通绿色通道,帮助企业减少损失。
建立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对于企业受疫情防控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纠纷,设立服务专线,开展应急公共法律服务。
第十一条 叠加配套支持
对上级政府出台的防疫期间惠企政策与本政策有重叠的,企业可叠加享受本区政策。对上级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区级配套支持的,依照要求予以配套,最大限度支持企业。
本政策由福田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
本政策申请指南和操作指引另行制定,适用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期满后根据疫情情况另行研究。
【撰文】徐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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