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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按揭贷款政策 (二套房首付70% 成都南部区域最严限贷政策出炉)

《通知》要求: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范围内购房: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未结清相应贷款,再次申请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暂不提供贷款支持。相关调整自2016年11月18日起执行。

成都城南 限购限贷政策出齐

《通知》称,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21家核心成员单位已于2016年11月17日做出决议,进一步调整成都市部分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范围内购房贷款作出了相关规定。

此前成都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公布了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限购政策。

该限购政策对购房资格要求严格:要想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房,你必须是这两个区域的户籍人群,或者在这两个区域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同时还要求购房者在2016年10月1日后尚未在成办发〔2016〕37号文件规定的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商品住房的(包括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等)。

限贷政策则让有资格的人群骤减,如今限贷政策再次加码控制力度。意味着只要你有过贷款购房且未结清贷款,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暂不提供贷款支持。

严控首付贷、严禁违规资金进入地产开发

《通知》不仅针对购房者,对于房地产开发端也有严格规定。

《通知》要求,严禁购房者通过个人消费贷、个人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支付首付款等加大购房杠杆、变相突破住房信贷政策的行为。各银行业机构对发现存在为购房者提供首付款支持、协助伪造收入证明等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中介,在整改纠正前要坚决中止合作。对发现存在提供“假按揭”、“零首付”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整改纠正前不得拨付后续信贷资金或增加新的授信。

同时《通知》要求,严禁违规资金进入房地产开发领域。严禁银行资金违规用于购地。

要加强银行理财资金投资房地产领域监督管理,加强房地产开发上下游企业贷款、关联企业贷款及其他涉及房地产表内外资金合规性和资金流向管理,严禁违规发放和挪用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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