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 (2021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2021」6号文)
作者:硕硕 ? 更新时间:2022-12-31 ?阅读
2021 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2021】6号
公积金贷款包括五个类型:
1.期房贷款
2.现房贷款
3.二手房贷款
4.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贷款
贷款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X N倍数。
按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测算,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核定。职工家庭近12个月办理了公积金提取的(租房提取除外)和灵活就业人员不适用前款最低款20万元的规定。
(一)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指缴存在长沙市公积金中心,省直分中心和异地贷款合作公积金中心的账户余额,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的,账户余额可以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二)贷款N倍数根据长沙公积金中心每年的个人住房贷款率(指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的比率,以下简称“个贷率”)确定:
1.当“个贷率”介于75%时,n=20;
2.当“个贷率”介于75%(含)和80%之间时,n=16;
3.当“个贷率”介于80%(含)和85%之间时,n=15;
4.当“个贷率”介于85%(含)和90%之间时,n=14;
5.当“个贷率”介于90%(含)和95%之间时,n=13;
6.当“个贷率”高于95%(含)时,n=12;
(三)长沙市公积金中心每年1月公布上一年度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和本年度贷款执行的N倍数,于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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