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手房贷款政策规定 (政经谭 | 上海二手房贷执行“三价就低”审批标准 衢州调控升级)
传上海二手房贷款出新规 执行“三价就低”审批标准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此前,有房产中介机构传出消息,8月6日起,上海申请贷款金额将参考买卖合同价、交易中心核验价、银行评估价三者孰低作为贷款申请房价标准。
对此,媒体引述从有关部门获悉说法称,上海二手房贷款确实将实行“三价就低”原则,并非是“买卖合同价、交易中心核验价、银行评估价”,而是“合同网签价、银行评估价、涉税评估价”。
衢州:暂停向1套房以上外地户售房 试点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格机制
8月7日,衢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通知》主要包括实行限购管理、扩大限售范围、加强税收调节、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及规范二手住房房源5个方面。
《通知》表示,将暂停向在市区范围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需在本市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可在市区范围内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此外,暂停向个体工商户以及由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企业销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通知发布后,在市区范围内购买144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通知发布前购房人已签订购房协议、支付相关款项并能提供有效支付凭证但尚未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不受本次限售政策限制。
《通知》提出,在市区热点区域试点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以住宅小区为最小单元,形成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定期在相关管理平台上发布。商业银行严格按照发布的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为上限发放二手住房按揭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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