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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贷款浮动 (四川推进LPR定价机制改革,“新版”房贷利率换锚在即)

10月8日房贷利率即将迎来调整,四川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机制制定情况如何?会对房贷利率、房地产市场带来哪些调整?

↑示意图 图据ICphoto

四川已审议通过LPR的工作指引

2019年8月16日,人民银行发布〔2019〕第15号公告,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自2019年8月20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各金融机构将逐步在各类贷款中运用LPR作为定价基准,一方面是固定利率的贷款参照LPR定价,另一方面浮动利率的贷款合同中以LPR作为定价基准。

8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9〕第16号公告,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

通气会上,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已分别于8月27日召开四川省金融机构负责人电视电话会议和28日指导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召开核心成员第十二次工作会议,积极推动LPR在全省内应用。

据了解,金融机构负责人会议上,四家不同类型金融机构代表就推动LPR定价机制建设的工作措施、成效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作了经验交流。会议还对全省各金融机构稳妥有序推进LPR贷款定价工作做出要求,要求发挥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规范存贷款定价引导。

此外,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核心成员第十二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推广运用LPR定价机制工作指引》,明确推广运用机构范围、进度要求、系统改造和新合同文本修订、推进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基准转换、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监测分析和政策宣传六方面工作内容。

房贷“换锚” 每个人可能会不同

10月8日LPR定价机制实施,四川省房贷利率会有哪些变化?

据了解,按照16号公告要求,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

“马上9月20日将发布最新的LPR,那么10月8日起新发放的商业贷款利率就将按照这个定价模式定价。”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货币信贷处相关负责人指出,虽然房贷会以LPR为基准定价,但并不意味着放松房贷。

↑示意图 图据ICphoto

16号公告中指出,明确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宜,要坚决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在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形成机制过程中,确保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效实施,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基本稳定,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

“我们省一级分支机构,按照因城施策的原则,指导各省级利率定价机制,在国家统一的信贷基础上,根据当地房价形势变化来确定首套房、二套房的住房利率加点下限。”该负责人指出,四川21个市州情况差异比较大,既要考虑成都作为房价“一城一策”长效机制试点城市,也要考虑到四川其他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因此,四川全省房贷利率下限的加点情况,整体跟全国保持一致,即首套房不得低于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二套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60个基点。

不过该负责人表示,“但我们特别强调,这个贷款利率更加市场化,每个银行根据风险防控情况,还有个人信用风险情况,可以说每个人最后确定的房贷利率加点幅度可能会不一样,这提现了一个因城施策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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