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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打银行是什么时候成立的 (原来银行是个凳子,和尚也放贷?之银行金融与民间金融发展简史)

8月20日最高法出台了关于民间借贷新政,在金融界引起强烈轰动。8月20日被载入史册,也是民间借贷的一个历史性转折。4倍LPR,15.4%这个数字将被金融界铭记!下面我们一起聊聊银行,聊聊民间金融。

一、银行金融发展历史

金融一词,通俗释义为资金融通,同时也是一种信用(银行只是金融的一个板块,下面以银行发展史为例)。

金融源自于交易,而频繁的交易则须于城市发生。金融业起源于公元前2000年巴比伦寺庙和公元前 6世纪希腊寺庙的货币保管和收取利息的放款业务。公元前5~前3世纪在雅典和罗马先后出现了银钱商和类似银行的商业机构。银行一词,源于意大利Banca,其原意是长凳、椅子,是最早的市场上货币兑换商的营业用具。英语转化为Bank,意为存钱的柜子。在欧洲,从货币兑换业和金匠业中发展出现代银行。最早出现的银行是意大利威尼斯的银行(1580)。其后,荷兰在阿姆斯特丹、德国在汉堡、英国在伦敦也相继设立了银行。十八世纪末至十九世纪初,银行得到了普遍发展。

我国金融业的起点可追溯到公元前 256年以前周代出现的办理赊贷业务的机构,《周礼》称之为“泉府”。南齐时(479~502)出现了以收取实物作抵押进行放款的机构“质库”,即后来的当铺,当时由寺院经营,至唐代改由贵族垄断,宋代时出现了民营质库。明朝末期钱庄(北方称银号)曾是金融业的主体,后来又陆续出现了票号、官银钱号等其他金融机构。由于长期的封建统治,现代银行在中国出现较晚。鸦片战争以后,外国银行开始进入中国,最早的是英国丽如银行(1845)。随后又相继设立了英国的麦加利银行(即渣打银行)和汇丰银行、德国的德华银行、日本的横滨正金银行、法国的东方汇理银行、俄国的华俄道胜银行等。中国人自己创办的第一家银行是 1897年成立的中国通商银行。辛亥革命以后,特别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后,中国的银行业开始有较快的发展,银行逐步成为金融业的主体,钱庄、票号等相应退居次要地位,并逐步衰落。

我国的金融业始创于革命根据地。最早的金融机构是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广东、湖南、江西、湖北等地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1926年12月在湖南衡山柴山洲特区由农民协会创办的柴山洲特区第一农民银行。1979年是一个转折,我国开始行驶中央银行的职能。国家专业银行逐一成立。股份制综合性银行和地区性银行开始建立。信托投资机构大量发展;租赁公司、财务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合作银行、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资信评估公司、中外合资银行、外资银行等都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形成一个以专业银行为主体,中央银行为核心,各种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存的现代金融体系。

二、民间金融发展史

民间金融最直接表现形式就是民间借贷。听到民间借贷往往使我们想起了高利贷。的确很长一段时间民间借贷都是处于高息放贷的情形。民间借贷其实早于银行的出现。

民间借贷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出现的,早已经无据可查,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其存在历史是及其悠久的,早在《周礼》《左传》《管子》《墨子》《史记》等历史书籍中就有过记载,只不过是称呼不一样有叫&34;,有叫&34;,也有叫“债钱”的。下面来看发展历程:

早部落时期,有初步买卖关系的出现,也就是商品交换,以物换物,就有着民间借贷的影子,部落与部落之间就存在“出借和”与“归还”的举动,打个比方就像是A部落今年和B部落借了十头牛,约定明年再归还,这就是借贷活动的雏形。

春秋时期,据有关记载:春秋时期齐国的谷物借贷,半年的利率高达100%,战国孟尝君,为了奉养三千门客,就在自己的封邑薛地放债收息。有时“得息钱十万”。也就是说借一年,还2倍的意思。利息确实高呀!

秦汉时期,随着商业经营活动的范围扩大,民间借贷(高利贷)更加发达,甚至是出现专门的放款市场。西汉时,长安就有这样一个放款市场,高利贷叫做子钱,做放贷生意的人,叫子钱家。而有时候利率高达1000%之多,10倍,更高!

南北朝时期,发展更甚。由于佛教文化盛行,除了民间高利贷很繁盛之外和尚就用闲置的财务,做起了高利贷的生意,美其名曰:长生库、僧邸粟。我佛慈悲,阿弥陀佛!

唐宋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逐渐增多,同时相关的法律法规也逐步完善,合法化。在《杂令》中就有“公私以财物出举”,全面规定了有息借贷契约的订立、利息禁制、履行方式、司法救济、质押物处理和保证责任等问题。还有:“每月取利,不得过六分”、“积日虽多,不得过一倍”等等较多的规定。

明清时期,民间借贷方式更加多样化,也逐步接近今天的形式。例如担保、抵押之类的方式开始出现。相关的法律法规更加完善明确,处罚也更加严重。有明确规定“凡私放钱债及典当财物,每月取利并不得过三分。年月虽多,不过一本一利。违者苔四十,以余利计赃重者,坐赃论,罪止杖一百”

新中国成立后,社会层次变革,社会制度变革。为了社会主义,国家严厉打击民间借贷(高利贷),所以民间借贷销声匿迹,近乎消失。直到改革开放之后,民间借贷才再次活跃起来。而发展到了今天,民间借贷成为了一种正常的市场行为,经历了传统借贷与互联网借贷,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也越来越到位。

综上所述,不管是银行金融还是民间金融都是历史的必然产物,在历史中存在,并一直延续。金融的本质是服务实体,以实体为依托,助力实体发展,从而形成健康的可持续发的良性循环。两者共同服务,共同发力,让更的血液流进实体,一起促进新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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