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贷款利息超过本金怎么办 (偷鸡不成蚀把米!冯贝堡信用社一职工将8.25万元贷款占为己用反被罚5万)
作者:硕硕 ? 更新时间:2023-01-10 ?阅读
金融界8月4日消息 近日,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一则刑事判决书显示,原法库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冯贝堡信用社职工刘某被法库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涉嫌犯职务侵占罪。
经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9年3月间,被告人刘某任法库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冯贝堡信用社信贷员,其利用职务便利,收取冯贝堡信用社贷款客户周某等人名下的7笔贷款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82543元,并将此款占为己有,用于个人生意投资。2022年4月29日,被告人刘某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另查明,在本案审理期间,被告人刘某返还被害单位人民币82543元。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犯职务侵占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合理。不过,考虑到被告人刘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最终,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已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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