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银行三十万,已过三十年,没能力偿还,法院怎么办?的相关解读
作者:萧萧 ? 更新时间:2023-08-18 ?阅读
干瞪眼。个人三十年前向银行借三十万一直无偿还能力,这笔账银行一直记着的,你一直无能力,还不了,银行也是拿你没办法,根据法律规定,要保障你基本生活,即有房住有饭吃有衣穿,当你有高消费、有大笔进账,法院会向你催讨,你这一辈子会背负债务。
债务人欠债无力偿还,最好也起诉到法院,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超过诉讼时效起诉,法院不会支持你的还款请求,除非他自愿偿还。法院受理后会开庭审理,如果双方同意还可以协商调解处理,如意见分歧无法统一,法院会判决由债务人清偿所欠债务。
根据你说的情况,个人从银行贷款三十万元,那么个人与银行之间就形成了借贷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即使已经过了三十年,借款人与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是合法有效的,借款人仍负有偿还借款的义务。假如借款人不愿偿还或者无力偿还银行借款,法院会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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