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基准利率允许上浮有何用
2012年6月8日和7月6日,我国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及其浮动区间经历了两次调整。盛松成表示,这两次利率调整是我国利率市场化的重要步骤,“经过这两次调整,我国贷款利率市场化接近完成。”
贷款利率方面,目前除城乡信用社外的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已不设上限管理,在基准利率以下具有30%的自主定价空间,实际执行利率由银行根据财务成本、风险状况及盈利目标等与客户议价决定,基本反映了市场资金供求状况。
更为重要的是存款利率的改革。在盛松成看来,允许存款利率上浮完成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惊险一跃”。此次存款利率允许上浮至基准利率的1.1倍,是改革存款利率上限管理的突破性尝试,是本次利率调整的最大亮点,是我国利率市场化乃至整个金融改革的关键步骤,具有重大意义。
对于下一阶段的改革,盛松成指出,我国存款利率的放开宜按照“先长期后短期,先大额后小额”的思路渐进式推进。经过一段时间观察后,下一步可进一步扩大甚至放开中长期定期存款、大额协议存款利率的上浮区间;待时机成熟后再逐步扩大短期和小额存款利率上浮区间,直至最终放开上浮限制。
其次,要选择合适的改革时机,在宏观环境相对稳定时推进利率市场化。宏观经济稳定有利于维持银行和企业间的稳定关系,有利于降低市场利率波动幅度,为利率市场化创造重要条件。
同时,在下一步利率市场化改革中要重视发挥大行对市场利率的引领作用。中央银行可以通过对大型银行的窗口指导引导市场利率,最大限度地避免资金价格过度波动。也可以借鉴德国的经验,由金融业同业组织相互协商,通过自律性管理确定合理的价格竞争区间,并向其成员机构建议,以防止金融机构间无序竞争,同时保护存款者利益。
再者,要关注中小金融机构,进一步强化财务硬约束。盛松成指出,中小金融机构利率定价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相对较弱。面对利率市场化的推进,这些机构应对经验略显不足,定价策略不够明晰,甚至采用高于平均水平的存款利率来争取客户。
此外,为了有效应对存款利率进一步放开后可能出现的市场动荡,我国急需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构建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评估框架,完善金融机构优胜劣汰的退出机制。最后,协调推进利率市场化、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资本账户开放。
本文由萧萧发布,不代表答财网立场,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