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核算下的建筑业涉税会计处理,你明白吗?
作者:萧萧 ? 更新时间:2023-09-19 ?阅读
一、案例背景
A建筑公司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该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6年7月共有甲乙丙三个在施项目,项目部单独设账核算,与机关之间发生资金往来通过「内部往来」科目核算。甲乙丙三项目的基本资料如下:
2016年7月份三项目涉税数据如下:
假定:
甲乙丙三项目涉税数据期初无余额,丙项目取得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为110万元,发票已勾选且申报抵扣。
二、项目部的税会处理
甲项目部:
建筑服务发生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区,不需要预缴增值税,也不需要预缴附加税费,月末将有关涉税数据结转至A公司,由公司机关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即可。
该项目部应纳税额为:
(10300000-7210000)÷1.03×3%=90000
月末结转至公司机关: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90000
贷:内部往来—结转税款90000
乙项目部:
建筑服务发生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区,需要预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由于该项目部本月收款小于付分包款,应预缴金额为负,实际预缴金额为0,为了明确责任,乙项目部月末也应将有关涉税数据结转至A公司,由公司机关汇总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
该项目部应纳税额为:
(8240000-10300000)÷1.03×3%=-60000
月末结转至公司机关:
借:内部往来—结转税款6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60000
丙项目部:
建筑服务发生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需要预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预缴增值税:(33300000-11100000)÷1.11×2%=400000
预缴城建税:400000×5%=20000
预缴教育费附加:400000×3%=12000
预缴地方教育费附加:400000×2%=8000
预缴时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400000
—城建税20000
—教育费附加12000
—地方教育费附加8000
贷:内部往来—公司存款440000
月末应将项目部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预缴增值税各科目结转至A公司机关,由公司机关汇总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30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0万元
—预缴增值税40万元
内部往来—结转税款180万元
注:根据财税[2016]74号文,附加税费随主税预缴,所以该项目部预缴的4万元一税两费应由项目部承担,无需向A公司机关结转。
A建筑公司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该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6年7月共有甲乙丙三个在施项目,项目部单独设账核算,与机关之间发生资金往来通过「内部往来」科目核算。甲乙丙三项目的基本资料如下:
2016年7月份三项目涉税数据如下:
假定:
甲乙丙三项目涉税数据期初无余额,丙项目取得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为110万元,发票已勾选且申报抵扣。
二、项目部的税会处理
甲项目部:
建筑服务发生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区,不需要预缴增值税,也不需要预缴附加税费,月末将有关涉税数据结转至A公司,由公司机关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即可。
该项目部应纳税额为:
(10300000-7210000)÷1.03×3%=90000
月末结转至公司机关: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90000
贷:内部往来—结转税款90000
乙项目部:
建筑服务发生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区,需要预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由于该项目部本月收款小于付分包款,应预缴金额为负,实际预缴金额为0,为了明确责任,乙项目部月末也应将有关涉税数据结转至A公司,由公司机关汇总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
该项目部应纳税额为:
(8240000-10300000)÷1.03×3%=-60000
月末结转至公司机关:
借:内部往来—结转税款6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60000
丙项目部:
建筑服务发生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需要预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预缴增值税:(33300000-11100000)÷1.11×2%=400000
预缴城建税:400000×5%=20000
预缴教育费附加:400000×3%=12000
预缴地方教育费附加:400000×2%=8000
预缴时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400000
—城建税20000
—教育费附加12000
—地方教育费附加8000
贷:内部往来—公司存款440000
月末应将项目部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预缴增值税各科目结转至A公司机关,由公司机关汇总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30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0万元
—预缴增值税40万元
内部往来—结转税款180万元
注:根据财税[2016]74号文,附加税费随主税预缴,所以该项目部预缴的4万元一税两费应由项目部承担,无需向A公司机关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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