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可以借钱不计息吗(实际股东可以无偿借款给公司吗)
不收利息,不交增值税。股东借钱给公司不收利息,核定征收个税。
增值税理由:
1.借款属于营改增后“金融服务”税目中的贷款服务;
2.应该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中“(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判断是否视同销售
从文件规定看出,《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中的主体:只适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包括其他个人
3.也就是说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不含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不需要视同销售。
结论
1.个人股东无偿借款给公司不需要按照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个人股东无偿借款给公司即不需缴纳增值税),是有依据的,该“口径”是全国普遍性的。
顺便说一下,其他个人无偿借款给公司也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2.企业之间无偿借款、个体工商户与企业之间无偿借款、企业无偿借款给个人或股东,都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红纳税收入或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二、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
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三、关于加个高收入群体个人所得税征管通知
上述文件基本透露出需要征收个税的意图,但如果额度小于征管成本。。。也存在税收筹划空间。
本文由静妹发布,不代表答财网立场,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