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请问可以把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吗怎么办(宿迁商业贷款可转公积金贷款吗)
国家法律提倡首套住房采用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需要将房产作为预抵押,就是说房屋交付时,房产证不经过购房者直接交与银行,房产证上的名字与住房合同一致,如购房者要求在房产证上增加配偶名字,需要银行开具同意变更文件(银行需要备案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提交至房管局做变更。
变更完毕后,如配偶在本市缴纳公积金,则可以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以及银行同意使用的房产证办理转公积金业务。
如购房者本人在本市缴纳公积金,则在银行同意的前提下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以上问题的关键在于:需要银行同意开具相关文件,银行需要确认变更原因,若没有问题即同意变更,这在法律上是完全合法的。
商业贷款是可以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所需材料(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购房合同原件;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发票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原件;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距失效期在一年以上);结婚证原件或单身证明原件(单身证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户口簿原件;银行结清证明及还款凭证原件;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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