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购房如何界定有贷款记录的人(天津购房如何界定有贷款记录的房子)
作者:静妹 ? 更新时间:2023-09-01 ?阅读
天津购房界定贷款记录是以在银行是否购房的贷款记录为准,即不管是否还清贷款,这个贷款记录只要存在,就视为有一次或几次购房贷款记录。
有些中介说能够消除贷款记录,这个风险是很大的,如果被银行和住房机构查出,后果是以后很难再能贷款购房。
在本市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天津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底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特别注意
认房又认贷,有过贷款记录即视为二套,无论是否还清。
“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是指购房人从购房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3年内任何连续24个月。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一是至少一名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二是驻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的家庭(军官证不能证明服役所在地的,需部队相关部门提供证明文件)。
离婚后带未成年子女的按照家庭认定,未带未成年子女的按个人认定。
居住型公寓和已选择房屋用途为“居住”的混合型公寓纳入限购范围,其他类型公寓不纳入限购范围。
通过打印个人征信报告查询贷款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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