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工作人员与他人合谋骗取贷款民事责任(银行工作人员与借款人共同骗贷)
作者:静妹 ? 更新时间:2023-09-01 ?阅读
这属于诈骗罪。首先以多人名义应该理解为用多人身份证套取贷款用于放贷。也就是说在不知情的前提下,人家的身份证才借给你的,这属于欺诈行为。其次是放高利贷,这也是法律不容的。再次银行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为违法者开绿灯应依法追责。
与银行工作人员串通,以多人名义帮其货,用于放贷,这样可是违法的,情况严重的可能判刑的,作为银行工作人员,为个人利益串通外部人员,贷款和放货,这样就会给国有资产造成流失,拿国家的钱,为自己获取高收益,这样这决对不行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要受到严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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