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形式盘点事先了解方知合理选择
对于民间借贷的兴起,可以概括性的说是一件利国利民的事,不过放眼到局部,民间借贷的一些负面因素也存在着。对于这些负面的东西,民间借贷双方都有义务对之进行规避,如果进一步纯粹从利益角度考虑,借方就更应该慎重对待民间借贷的负面因素。所以了解民间借贷、知晓民间借贷的形式,也是民间借贷的借方不能不下功夫多加了解的。
根据目的和功能的差异,民间借贷形式可以分为四种,下面我们来一一说明。
一、低利率互助型借贷低利率互助性借贷主要发生在城乡居民以及个体户之间,也是当前主要的民间借贷形式,借贷双方完全依据互相的信任来决定借贷细节,双方可以选择口头约定、也可以打借条,对额度、期限、利息做个简单的约定。这种形式的借贷多发生于亲属朋友之间,借贷成本低廉,甚至可能不需要利息支出,借贷灵活。
二、企业集资型借贷企业集资可以进一步分为企业内部集资和社会集资。
企业内部集资是企业面向内部员工采取的一种资金筹集方式,集资对象可以是股东,也可以普通职工,目的是为了满足生产的资金需要。企业内部集资存在一些不是很合理的行为,例如部分企业强制向员工收取“工作保证金”,部分企业委托职工以个人名义进行贷款并将资金提供给企业使用。这些现象本身是存在不合理性的,当然如果员工是完全自愿的,对于企业来说这也是一种不错的集资方式。
社会集资是指企业向社会大众进行周期性资金筹集行为,这种筹资也存在许多不合理之处,而且这种筹资方式很多时候被别有用心的企业利用。例如,也有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为逃避一些正规的规费,或因为不具有开发资质,将社会购房者编造为本企业职工,进行虚假集资建房,购房者所交首付款成为建房的集资款项。
三、高息型借贷高息型借贷并不是高利贷,不过单纯从字面就可以了解这种形式的借贷成本很高。《民间借贷新规》对民间借贷的利率有明确规定,眼下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同期央行基准利率的四倍,也就是说,利率最高可以达到同期央行基准利率的四倍,这个利率就不是一般的高了。不过虽然利率很高,但这仍然是现今民间借贷最主要的方式,是个体户及中小企业有效解决资金困局的手段。
四、不规范的中介借贷这些中介公司对外公开的身份是“投资咨询”、“投资顾问”、“投资管理”、“财务管理”和“财务顾问”公司等,它们借助于正规中介机构的融资行为或以非正规中介机构为依托进行民间借贷。另外,民间注册成立担保公司,为企业 (多为中小企业)、个体私营业主、自然人借款提供担保。
民间借贷的形式看起来不算复杂,但这其间的利害关系还是需要借贷人多加了解和警惕的,谨慎对待、依法行事,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也不能损害贷款方的应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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